五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5月,公司在支部、行政抓好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素质,完成“端午”系列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讲究作用发挥的基础上,全公司各保安服务岗点人员与员工的作用继续得到有效发挥,不仅全面完成了各保安服务单位委托给我公司的各项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管理工作任务与“端午”系列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而且“南湖保安”积极为服务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履行职责,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又得到有效发扬,成绩得到上级业务部门与服务单位的认可。经统计,5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10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损失的总价值,达1.3万余元;自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3件/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有效地协助服务单位,扑灭火灾2起,消除隐患一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3件/次
(一)、公司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0件/次,捡到手机一部,人民币105元和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活期存折、医保卡、提货单、鲜血证、汽车钥匙等物一批,价值近千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拾物总价值达500元
5月3日17时40分,保安部二大队旭辉房产保安队执勤保安袁明良同志,在巡逻时捡到一只皮夹,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活期存折(余额500元),一张医保卡和两张提货单,于是于次日交给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5月20日21时,保安部二大队旭辉房产保安执勤队员袁明良同志,又拾到皮夹一只,内有一张鲜血证,通过上面的联系电话,第二天寻找失主,失主再三表示感谢。
2、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捡到手机一部、人民币5元
2009年5月11日15时左右,保安三大队行政中心保安队员邵国英同志,执勤时看到大门外的地上有一只皮夹,马上报告当班队长,经2人检查内有人民币5元,工商银行卡2张,后交大队处理。
2009年5月25日17时15分,保安三大队行政中心保安队员邵国英同志,在下班途中,拾到LG手机一部,后交大队处理。
3、保安部移动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拾金不昧”1件/次,拾物总价值达100元
2009年5月14日16时40分,保安部移动公司直属保安中队大厅保安队员长赵龙生同志,在大厅执勤时发现地上有一张100元人民币,经讯问客户,有没有人遗失,于是交营业厅领导处理,得到领导好评。
4、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为群众做好事与“拾金不昧”5件/次。
2009年5月19日日班,杨建忠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发现有位女士挂号时突然晕倒,于是立即帮助找来一辆车子将该女子送往急诊室处理。
2009年5月12日23时左右,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保安队员沈企法同志,在巡查时发现,停车棚内有一辆电瓶车的一串钥匙未拔,代为保管后,由失主登记领回。
2009年5月18日,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执勤保安王亦军同志,在停车场上巡查时,拾到汽车钥匙一串,由失主登记领回。
2009年5月15日,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执勤保安张建华同志,在执勤时,拾到两本户口薄交还失主。
2009年5月22日,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执勤保安俞云帆同志,在巡查时,拾到一把电瓶车钥匙,登记后交还失主。
5、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为群众做好事3件/次,捡到现金2000余元和手机二部。
2009年5月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华庭街分理处保安队员江来喜同志,在大厅内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及时交行领导处理。
2009年5月3日9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东门分理处保安队员张伯荣同志,在大厅内执勤时拾到皮夹一只,内有2000多元现金及银行卡和证件交给银行领导。
2009年5月18日10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顾荣祥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交给农厅领导处理。
二、积极协辅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和扑救火灾、消除隐患等23件/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追回损失3000余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纠纷17件/次,消除隐患一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追回损失3000元,具体情况:
2009年5月5日10时许,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买卖纠纷,引起的动手打架事件。
2009年5月9日3时35分,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琐事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9日10点30分,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费用支付问题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9日13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买卖纠纷引起的动手打架事件。
2009年5月12日20时许,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相互之间不肯让车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15日18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买卖电脑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20日6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停车问题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19日12时许,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买卖问题而发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13日13时许,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买卖不成引发的纠纷打架。
2009年5月26日2时15分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装箱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2009年5月22日7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有效地制止并调处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打架纠纷。
2009年5月21日20时50分,保安部一大队汽车商贸园保安一队队员李桂祥同志,在巡查至园区汽配店时,发现“顺达”汽配店卷帘门底部留有较大缝隙,经仔细查看,原来门未锁牢,因汽配店内各种配件价值较大,于是把卷帘门拉到底后,记下店牌上的手机号码,回到消控中心向班队长汇报后,拨打电话通知店主,该店主闻讯后火速赶来关门,并称自己与伙计忙于生意,一时疏忽造成门未上锁,并对保安队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十分感谢,从而消除隐患一起。
2009年5月14日6时50分,保安部一大队恒华热电保安队员陆春祥同志,在巡逻至港池小别墅区时,发现别墅内有两名小偷,赶紧把大门关上,然后跑至房子后面,又发现一名小偷,于是将其抓住,并通知队友及客户单位领导,在队友的配合下,将已经被其关在别墅里的另二名小偷一起抓住,然后报余新派出所处理。
2009年5月8日23时,保安部一大队娱乐中队新天豪娱乐总汇的执勤保安,发现四楼KTV 408包厢内,一批客人酒后发生争吵,将包厢内茶几砸破,及时进行劝止,并成功开展调解,帮助服务单位获得经济损失赔偿款2000元。
2009年5月19日22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娱乐中队新天豪娱乐总汇的执勤保安,发现三楼KTV 666包厢内一批客人酒后蹦迪,将包厢内其中一只50寸液晶电视机损坏,及时协助服务单位进行调解,最终使客人照原样买一只新的液晶电视机(价值1000余元)赔偿给客户单位,有效地维护了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
2009年5月20日23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娱乐中队太阳吧执勤保安吴跃胜、邵冬弟二同志,突然发现有4-5位客人无故闹事,打客人,当时由于吴跃胜同志在休息室休息,邵冬弟同志上前劝解无效,反而被拷了二下,于是跑进休息室叫吴跃胜,等二名保安出来,闹事的几位客人已经跑到外面,且上了一辆汽车就跑,保安邵冬弟把汽车号码记了下来,向派出所报告。
2009年5月31日22时15分,保安部一大队娱乐中队新天豪娱乐总汇执勤保在大厅门口执勤时,发现有一名外地男青年,手中拿着一把水果刀,乱划停在门口的汽车,保安队员韩旭同志见状后,上前去叫他不要乱划,反而拿水果刀威吓保安,韩旭同志,及时用对讲机呼叫队长沈永伟同志、队员吴建忠同志,二人闻讯赶到后正想报警,此时新嘉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正好过来;该男青年看到民警,仍拿刀朝民警乱挥,于是三名保安队员合力将男青年双手拿住,夺下“水果刀”,协助民警将这名外地男青年送上警车,吴建忠、韩旭二名同志还协助民警将该男青年送到新嘉派出所。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协调纠纷1件/次,消除隐患一起,追回损失2000余元,具体情况:
2009年4月20日3时10分,保安部二大队中宝碳纤维公司保安队保安队员周根喜、朱海忠二同志,在巡逻时发现厂区南面围墙铁栅栏被撬,立即与我公司隔壁“东方日立”的保安队员一起内外包抄过去,小偷发现几名保安追来,吓的扔下铁栅栏落慌而逃,连电瓶车也未来得及开走。
5月14日17时45分,保安部二大队荣光公司保安队中班队员钱建强同志,在执勤时听到食堂内有2名员工打架,及时进行劝阻,并报告厂管理部,平息了争端,受到客户单位表扬。
3、保安部保安三大队,协调纠纷1件/次,消除隐患一起,追回损失2000余元,具体情况:
2009年5月13日 15时左右,保安三大队恒光公司保安队保安王晓寅、盛全荣二同志,在执勤时发现服务单位B楼和C楼外围浓烟滚滚,队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恒光公司安监科领导汇报,同时用灭火器扑灭,在灭火时安监科领导赶到现场,因风力火势较大,无法扑灭及时报119。嘉北派出所和消防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火势蔓延到B楼仓库,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4、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协调纠纷2件/次,追回欠款4780元,具体情况:
2009年5月10日11时,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接到304病区打电话,要求保安看住6西区29床,原因是欠费1500元,后来由杨士江同志大量的劝解,圆满地协助服务单位收回1500元的欠款,得到领导表扬。
2009年5月19日9时左右,保安部妇保院公司直属保安中队接到服务单位7病区和5病区西区打电话,要求派人到2个病区,协助做好收费工作,于是保安队员杨士江同志到病区与二名外地欠款人做工作,经2个多小时的交流,两名欠款人终于全部把费用交清(总共3280元),受到服务单位领导的感谢和表扬。
5、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发现异常情况1件次
2009年5月20日8时4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冯一兵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大门口停一辆外地牌照汽车,前后车牌号改过,迅速向银行领导汇报并报警处理,受到服务单位领导的称赞。
三、协助服务单位扑灭火灾二起
2009年5月14日18时40分,保安部一大队宝达丰田保安队队员金明根同志,在执勤时突然听到有人呼叫着火了,于是立即冲出去,发现是存放废油的仓库(仓库油桶里的油)烧起来了,于是他一边报告客户单位负责人,一面拿来灭火器灭火,而且还用掉了两只灭火器才将火扑灭,从而阻止了火势的进一步扩大(仓库里有六桶废油), 避免了可能给客户单位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得到客户单位的好评(经有关部门查明,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线老化所引起的)。
2009年5月6日18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恒华热电保安队员李建华同志,在轮流吃饭时发现服务单位,废料仓库旁边垃圾堆起火,并蔓延至草坪,于是直奔传达室拿起消防扳手,骑上摩托车赶到着火地点,并在车间拿起了皮带、枪头,操作熟练立即进行灭火,未造成严重后果,得到服务单位领导的好评。
以上我们“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做好事与“拾金不昧”,并在管理工作中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保安具有的职业境界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以及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在履行保安服务管理职能的工作中,要用心去开展管理,同时自觉向上述队员进行学习,积极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为树立“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为全区的治安、防火的安全稳定,尽到我们“南湖保安”应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