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

二0二零年十一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点击:2494 发布时间:2020-12-03 09:49

2020年11月,“南湖保安”公司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表现在11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4/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次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逾13100收到锦旗2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4/次,拾获大额存单钥匙和手机等物,具体情况:

1、安全一部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6/次,拾获钥匙耳机大额存单等物:

2020116,泰隆银行通元支行保安队员沈卜明同志,巡查时捡到银行卡一张,交营业经理处理。

20201110,泰隆银行王店支行保安队员曹根华同志,捡到钥匙一把。

20201110,泰隆银行平湖支行保安队员汤健康同志,在营业厅捡到文件袋一只(内有营业执照等物)及时上交

20201111,泰隆银行嘉兴分行保安队员涂灿军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无线蓝牙耳机一

20201124,泰隆银行凤桥支行保安队员王建国同志,巡检时在柜面捡到壹万元面额存单一张交营业经理处理。

20201126,泰隆银行凤桥支行保安队员王建国同志,值班时在柜捡到身份证一张。

2、安全三部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次,拾获身份证和手机等物

20201112日,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保安队员黄国刚同志,执勤时捡到小袋子一只(内有身份证、就诊卡、100元现金等物交至医院服务台

20201122日,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保安队员李金坤同志,捡到手机一部,归还失主,失主表示感谢

3、中山路临时交通管理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次,拾获手机、身份证等物

2020116日,环城北路秀州路口保安队员晏秀中同志,执勤时捡到钱包一个,交还失主。

2020118日,建国路勤俭路口保安队员李兴利同志,执勤时捡到身份证一张,移交交警处理。

20201110日,环城北路建国路保安队员李志刚同志,捡到社保卡一张,移交交警处理。

20201118日,建国路与禾兴路口保安队员杜福生同志,捡到驾驶证、银行卡、身份证,交还失主后失主表示感谢。

4、禾家物业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次,拾手机、钥匙等物

2020116日,都市文涛苑保安队员潘书夏同志,巡逻时捡到手机一部,打听得知是业主遗失后立刻归还,业主为了表示感谢送来锦旗一面。

20201121日,东华苑保安队员陆柄华同志,在巡逻时捡到业主遗留的袋子一只(内有钥匙、门禁卡等物),及时联系业主后归还,为业主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业主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一面。

二、保安队员履职尽责,为客户和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1、安全三部保安队员认真负责,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2020114日,南湖区政府保安队员凌建华同志,执勤期间发现有位钓鱼的老人将停在南桥底下的巡逻艇私自划走,为防止意外发生,凌建华迅速将老人叫回。后区政府保安队长陈黎明把情况汇报给农水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了解后决定把船锁上,并对队员表示感谢。

2、安全三部保安队员尽心尽力,为市民提供帮助

20201121日,南湖行政执法中队保安队员高树松同志,在巡逻至东塔路时遇到一位老人求助,原来是老人的电动轮椅没有电了,希望我们的保安队员能够推他回家。高树松在得知老人来意后先去请示了班长李刚,在得到班长的批准后,高树松推着老人走了将近半个小时,将老人安全送到了家。对于高树松的举动,老人表示十分感谢。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