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09) 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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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7月份公司内部各分公司、部门,在公司党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从抓教育、培训与业务强管理着手,在有效完成各服务单位委托给我公司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各保安服务岗点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全体保安队员的作用持续得到有效发挥,不仅适时组织起42名保安队员协助区公安分局,落实了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嘉兴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嘉兴市广播电视总台、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第六届“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颁奖晚会和市国资委在东栅高中园区组织的政府机关公车拍卖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区二级政府与上级公安机关交给我们的临时保安服务工作任务;而且“南湖保安”积极为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也得到不断发挥,其业绩得到上级业务部门与服务单位的认可。经统计,7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44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损失的总价值,达22万余元;自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件/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有效地消除隐患2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3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3件/次,捡到手机6部,人民币1400余元、现金支票一张,面值20万元和眼镜、银行卡、活期存折、车钥匙等物一批,价值达20,400余元,因此,收到锦旗一面、感谢信一封;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拾物总价值800元:
2009年7月10日21时3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中元建设保安队叶金矿同志,在嘉兴市体育馆参加“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颁奖晚会”现场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经联系、等待,最后将手机交到失主手里,数日后,经失主多方打听专门找到公司,当面表示谢意。
2009年7月2日18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宝达丰田保安队当班队员陶国新同志,在巡逻到财务室收银台时,发现在点钞机上有600元现金,估计是财务人员遗忘,马上打电话给服务单位财务经理,并与第二天早上及时把钱交给客户单位,深得客户单位领导的表扬和赞扬。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8件/次,拾物总价值达1200余元,收到感谢信一封:
7月10日21时20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嘉兴宾馆保安队员劳水有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钱包1只,内有现金130元整,及时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受到表扬;
7月17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荣光公司保安队吴桂祥同志,在夜班执勤巡查过程中捡到100元押金发票1张,交给服务单位管理部长,经查找是厂里一位员工不慎遗失的,为此失主非常感谢;
7月21日21时,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李金松同志,在执勤时,捡到购物人员失落的电热水壶一只,及时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受到表扬。
7月3日9时4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王华英同志,在执勤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人民币72元,及时上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受到好评。
7月10日9时,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吴桂洪同志,执勤时捡到手机一部,上交服务单位领导进行处理。
7月15日7时2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李金松同志,在1号门执勤时捡到钥匙一串,上交服务台进行招领处理。
7月17日9时3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何文祥同志,在二环岗执勤时,捡到皮包一只,内有现金208元,代价券322元,发票3张,钥匙一串,各类银行卡7张。上交服务单位后,联系失主经核对无误后交还失主,因此,失主写来感谢信一封。
7月19日20时3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钟志根同志,在po平台执勤时,捡到手机一部,上交服务单位领导进行处理。
3、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拾物总价值20余万元:
2009年7月23日14时20分,保安部保安三大队区政府保安分队王爱娟同志,在巡逻检查时发现活动室桌子上有一部三星手机,于是及时带回值班室上交队长,到15时30分后,发现有人在寻找手机,经核对属实,登记后由失主领回,受到好评。
2009年7月28日17时4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三大队电力大楼保安队周连明同志,在对大厅执勤检查时,拾到现金支票一张,面值20万元,及时与服务单位财务科联系,并送还到失主手里,得到客户单位领导与失主的感谢。
4、保安部移动公司保安直属中队“拾金不昧”1件/次,拾物现金5元:
2009年7月22日8时35分,保安部保安移动直属中队综合楼保安殷明华同志,在引导员工按序停车过程中,拾到人民币5元,上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5、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队“拾金不昧”10件/次,拾物总价值达余万元:
2009年7月1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周海根同志,在2楼门诊执勤过程中捡到皮夹一只,内有银行卡2张,后找到失主被领回。
2009年7月3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朱泉明同志,在2楼门诊执勤过程中捡到皮夹1只有人民币73元,银行卡2张,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7月13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杨建忠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过程中捡到手机一只,后联系失主领回。
2009年7月18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何国伟同志,在二楼B超楼道执勤过程中捡到中兴手机1只无法联系,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7月24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陈忠明同志,在急诊停车棚执勤过程中捡到手机一只。
2009年7月8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钱建定同志,在执勤巡查过程中捡到人民币5元交中队。
2009年7月24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徐国社同志,在执勤巡查过程中捡到人民币10元交中队。
2009年7月27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许明祥同志,在执勤巡查过程中捡到人民币5元交中队;另外,还多次捡到各类钥匙50余把,发现小车车窗未关5起,均能设法与车主联系,妥善处理。
2009年7月7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徐国社同志,巡逻时发现服务单位内部的消防栓漏水严重,及时与服务单位进行联系,协助服务单位进行处理。
2009年7月29日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日朱长山同志,在对急诊停车棚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人离后,钥匙未拔下,于是拔下钥匙,代为保管,后该车主找到保安询问车辆,了解到钥匙未拔的情况后,庆幸自己大量的证件没有失少,否则麻烦大了,为此,专门送来锦旗1面,向朱长山同志表示感谢。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1件/次,捡到手机3部,人民币18000余元和钱包、眼镜、银行卡、存折等物一批,总价值达19000余元:
2009年7月2日10时40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中山支行保安队员杨小平同志,在对大厅ATM机进行巡查时,发现并捡到农行卡1张交给支行领导处理。
2009年7月8日16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内巡查时拾到信封一只,内有现金7320元人民币,交给分理处领导处理,受到表扬。
2009年7月29日16时2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巡查时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交给分理处领导处理。
2009年7月24日9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巡查时发现三号柜台上有一部手机,价值900余元,及时交柜营业人员处理。
2009年7月15日16时0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巡查时从三号柜台上拾到现金10,000元,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7月16日16时0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员董建国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捡到南湖卡一张,银行检查确认,卡内余额130元。
2009年7月13日8时4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员董建国同志,再次在三号柜台捡到南湖卡一张。卡内余额58.75元,交银行营业员处理。
2009年7月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员董建国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拾到南湖卡一张,卡内余额为384元。
2009年7月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保安员董建国同志,在执勤巡查过程中捡到农业银行卡一张,卡内余额504元,上交银行领导。
2009年7月9日10时3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捡到一本笔记本,及时寻找并归还给失主。
2009年7月18日9时1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员朱宏国同志,在巡视自动门时检到小灵通一部,后联系失主后,被失主本人领回。
2009年7月19日8时5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员朱宏国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检到金卡一张,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09年7月20日15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员朱宏国同志,在对大厅进行巡查时,从休息区的椅子上检到太阳眼镜一副,上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9年7月18日17时0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员朱宏国同志,在巡视门外车辆情况时,发现银行大厅门口停着一辆,车头反光镜下装有探头装置的车辆,于是上报领导,后经银行当班负责人查看后,确认此系进口沃尔沃车自带的装置,排除了可疑;该同志高度的责任意识,受到银行领导的表扬。
2009年7月1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保安员陈月明同志,在对大厅进行巡查时从地上捡到现金200元,上交网点领导经理。
2009年7月2日9时4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网点保安员王顺荣同志,在对ATM机巡查过程中发现并捡到现金300元,经反复询问,最后在基金柜台找到了正在办理业务失主,确认是他的钱后,交还给失主,受到好评。
2009年7月24日11时3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网点保安员阮志明同志,在对大厅进行巡查时检到现金100元,及时上交银行值班领导处理。
2009年7月1日11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网点保安员王惠建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检到现金90元,后确认失主后,交还失主本人。
2009年7月3日9时,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网点保安员王惠建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检到农行卡一张,交银行柜台营业员处理。
2009年7月10日15时5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网点保安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捡到钱包一只交银行柜台营业员处理。
2009年7月2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网点保安员王惠建同志,检在大厅捡到银行卡一张交柜台营业员。
二、协辅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件/次,消除隐患2件/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纠纷8件/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名(被刑事拘留),具体情况:
2009年7月1日5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钮永彪同志,及时发现并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调解了一起,因在买卖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7月2日8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一起在市场内买卖蔬菜,引起的打斗事件。
2009年7月4日18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一起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7月9日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一起在市场内卖蔬菜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7月19日13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一起因工作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7月24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调解了一起在市场内装货引起的打架纠纷事件。
2009年7月24日16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调解了一起在买卖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打架事件。
2009年7月27日2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金长年、张立三名同志,协助城南派出所民警,在金岛浴室当场抓获一名网上通缉的在逃安徽籍人员,现该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协助服务单位,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7月12日7时5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队吴建华同志,在执勤时发现有一名小偷下在偷顾客的钱包,于是报服务单位,并与服务单位防损部人员一起将小偷抓获,送交嘉北派出所处理。
3、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协助服务单位追回逃费人员1名,清交欠款3000余元:
2009年7月19日6时40分,保安部妇保医院保安直属中队沈企法同志,接到信息,及时将一名逃费病人追回,协助服务单位清交医药费3000多元,受到好评。
2009年7月份“南湖保安”在结合日常执勤管理、服务客户的同时,“拾金不昧”,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并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事故隐患,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保安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品德素养。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在履行保安服务管理职能的工作中,要用心去开展管理,同时自觉向上述队员学习,积极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工作,努力为树立“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为全区的治安、防火安全稳定,尽到我们“南湖保安”应尽的责任,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