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09) 第9号
九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9月,在公司党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内部各分公司、部门,从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全局利益出发,认真通过强管理、重预防,实措施、抓落实等一系列工作;在确保了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各服务单位内部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公司保安服务“以人为本强基础,以质取胜拓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保安队员的积极性与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据统计,9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31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185,248余元;自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件/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有效地消除隐患2起,积极配合服务单位扑救火灾一起,受到服务单位领导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件31/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件15/次,捡到手机2部,人民币488余元、银行卡、车钥匙等物一批,获得失主赠送的锦旗一面、表扬信一封;具体情况如下:
1、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8件/次,拾物总价值368余元
2009年8月25日7时许,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保险培训队保安队员沈明华同志,在宝中宝宾馆执勤时,发现二楼202房间的客人,将门钥匙插在门上忘记拔走,于是立即交给宾馆服务台处理。
2009年9月1日8时25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实验初中队保安队员吴志庆同志,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上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9月8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东方日立保安分队长蒋士宏同志,在路过阳光大酒店停车场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银行卡6张,现金318元,身份证明1张(江苏常州人),各类发票多张。蒋士宏在停车场等了1个多小时都未见有人来寻找,于是马上到公司交给大队长,后经多方查找,终于在银行查到失主的联系电话,联系上失主,失主感动的连连夸奖,并于第二天送来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2009年9月14日17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旭辉房产队保安队员袁明良同志,执勤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银行卡4张,以及其它一些票据,立即上交大队长处理。
2009年9月9日15时40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第二幼儿园队保安队员王根同志,在校门口执勤时捡到现金代价券50元,上交服务单位处理。
2009年9月18日9时3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凤桥中学队保安队员宋林坤同志,逻时发现有辆电瓶车钥匙插在车上未拔下,于是拔下代为保管,一直到车主出现,才主动送还,对此车主再三向保安队员表示感谢。
2009年9月20日22:10时许,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金碧辉煌队保安员杨志勇同志,在迪吧里拾到手机一部,交给队长马上联系失主,但一直联系不上,最后交给中队处理。
2009年9月29日13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大桥中学队保安队员蒋根其同志,巡逻时发现一位老师的摩托车钥匙插在车上,于是拔下代为保管,一直到老师出现,才主动送还,得到了教师们的好评。
2、保安部移动直属中队“拾金不昧”1件/次,拾物总价值为90余元
2009年9月13日上午10: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移动动感地带队周红江同志,在大厅执勤时发现宣传架上有一只皮夹,立即交给营业厅工作人员处理。(皮夹内有现金90多元及身份证,农行卡等其他证件),后及时联系到了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3、保安部妇保院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6件/次,拾物总价值为30余元
2009年9月7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杨建中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包1只,内有手机1部及证件,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9月9日7时,队员张建华同志,得知一名求医的张女士,因出门太急忘记带医疗卡及手机,无法联系家人送来的情况后,主动拿出自己的手机帮其联系,使病人及时挂号就诊,后收到张女士的感谢信一封。
2009年9月14日上午,地下室泵房发生故障水流满地,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妇保院中队专门派出3名保安与医院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排水,受到表扬。
2009年9月18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妇保院中队长,在执巡至保健部门口发现一辆浙F·H8059汽车钥匙未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车主深表感谢。
2009年9月21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周海根同志,执勤时拾到人民币30元,尽管数额不大,但还是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9月23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宁波市就诊通用卡1本,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6件/次,捡到手机2部,人民币315余元、银行卡、活期存折、车钥匙等物一批,拾物总价值达184,445余元:
2009年8月2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东塔支行保安队员周光明同志,在执勤时看到客户掉落300元钱后,及时找回失主,将钱原封不动还给失主,得到了失主和在场其他客户的好评。
2009年8月26日15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视时,发现“南湖卡”一张,内有余额5000元,立即将卡交给服务单位处理。
2009年9月1日10时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分行保安队员王东建同志,在ATM取款机处拾到银行卡一张,立即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2009年9月3日14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市场分理处保安队员顾松良同志,在执勤时捡到金戒指一枚,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9月7日13时20分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执勤时拾到银行卡一张,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9月7日13时25分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在执勤时拾到汽车钥匙一串归还失主,得到了失主的赞扬。
2009年9月10日9时3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分行保安队员王东建同志,在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2009年9月11日16时20分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塘汇支行保安队员陈富根同志,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客户遗忘在柜台的手机一部,后及时归还前来认领的失主,失主深表谢意。
2009年9月13日9时3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分行保安队员王东建同志,执勤时捡到银行卡一张,交服务单位处理。
2009年9月16日14时,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海越支行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拾到汽车钥匙一串,立即归还失主,失主不甚感激。
2009年9月16日15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分行保安队员王东建同志,在巡视至转账机处捡到银行卡一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009年9月19日13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在例行对大厅巡视时捡到银行卡一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9月21日15时38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分行保安队员王东建同志,在大厅柜台机边上捡到人民币5元,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9月21日15时53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对ATM机巡视时拾到“南湖卡”一张,内有余额4764元,交服务单位处理。
2009年9月22日10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沈志华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手机一部,及时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9月25日14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视大厅时发现柜台上有一本银行卡(软卡),内有余额174681.01元。14时26分,失主发现后赶回来认领,得到了服务单位和失主的好评。
二、协辅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件/次,消除隐患2件/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同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作用。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纠纷7件/次:
2009年9月1日1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9月4日12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石材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09年9月5日8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价格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9月8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批发水果的押金退款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9月10日13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停车位置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9月22日13时4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水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9月23日4时4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协调纠纷4件/次,有效维护了服务单位的正常秩序
2009年9月10日9时50分,妇保院门诊二楼心图室发生纠纷,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得到消息后,立即派出3名队员,把其中一方带离现场,后东栅派出所出警调解,一直到11时40分,才平息矛盾。
2009年9月11日8时30分,妇保院门三楼有闹事苗头,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派立即派出2名队员维护秩序至9时40分相关人员被劝离后撤回。
2009年9月13日15时40分,执勤保安发现后勤楼,装修人员擅自出卖硬板纸(出门证过期及手开票不一致),被拦下后报服务单位处理,受到赞扬。
2009年9月18日8时30分,妇保院3楼发生医疗纠纷,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派出4名队员到现场,进行疏导,至10时10分调解结束后撤回。
3、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步云热电保安队,协助服务单位有效地扑灭1起初起火灾
2009年9月1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步云热电厂保安队员彭云华、鲁正青、戴善荣等同志,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该厂的造纸车间,由于民工用氧气焊枪割、拆设备,引燃了下面的可燃物,于是及时通知厂方领导和值班长,并积极协助该厂职工扑救火灾,从而有效保住了厂房与设备,得到了服务单位领导表扬。
4、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有效消除隐患1起,为电力服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09年9月24日5:20时许,保安部保安三大队220KV民谊变保安队员陈太昌同志,听到烟感报警后,立即进行检查。在楼梯过道门处,发现露天设备区有一电缆接头在冒烟,马上向集控站进行汇报,并对该电缆进行监视。发现电缆出现明火后,再请示值班人员是否可以灭火,由于扑救、处理得当,从避免了可能造成的设备事故,服务单位对保安的整个操作过程表示满意。
5、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为节日稳定作贡献
2009年9月18日11时40分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浦国强、黄亮、陆建华等同志,在协助公安机关到新月公寓设卡时,抓获2名有盗窃电瓶车嫌疑的外地男子,并扭送到城南派出所处理,后2名嫌疑人受到了治安处理。
2009年9月22日9时40分,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在接到发现小偷报告后,朱泉明,许明祥,钱建定等同志立即赶到体检中心,并将抓获的2名小偷(1男1女),带到保安室,转送派出所处理。
2009年9月份“南湖保安”在做好日常执勤管理、服务客户等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为众做好事,办实事,并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事故隐患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保安队员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向上述队员学习,积极发挥公司保安人员“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切实为维护好服务单位的安全与公司的良好形象,认真履行 “南湖保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责,并为我区和谐、发展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