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11月,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体队员文明值勤、尽职尽责,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公司保安服务“以人为本强基础,以质取胜拓发展”的经营管理工作理念不断得到拓展,全体保安队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精益求精做好各项执勤服务管理工作,完成服务单位委托给我公司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得到增强,好人好事继续涌现,受到了各级领导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从而有效地塑造了“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经统计,11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33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35,186.64余元;努力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有效地消除隐患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迹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3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9件/次,捡到手机1部,人民币132元和身份证、银行卡、车钥匙、手表等物一批,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一封;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 “拾金不昧”1件/次,拾物总价值105元:
2009年11月5日22时20分,保安部一大队宝达丰田保安队员陶国新同志,在巡逻时捡到皮夹一只,内有现金105元,身份证、银行卡1张;11月6日早上8点20分,宝达丰田装潢部的失主前来认领,得到服务单位领导的好评。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件/次,捡到手机1部,小包1只,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1封:
2009年11月12日17时许,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员徐明祥同志,在试衣间捡到小包1只,及时联系到了失主,失主对保安队员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送来感谢信1封。
2009年11月15日23时10分,保安部二大队嘉兴宾馆保安队员劳水有同志,在职工食堂进行消防检查时,捡到三星手机1部,交给服务单位处理。
2009年11月20日15时50分,桑田园区桑田油脂公司有车提货,因提货量大,只有一位75岁高龄的老伯装货。保安部二大队桑田园区保安队员沈菊祥同志,自告奋勇进行协助,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得到了服务单位的表扬。
2009年11月月23日10时5分,桑田园区安装地下电缆,因电缆太粗不能转弯,就在工作无法进行时,保安部二大队桑田园区保安队员沈菊祥同志,利用自己的技能知识解决了难题,得到了园区老员工和负责人的好评。
3、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件/次,拾物总价值27元,钥匙1串,手表1只:
2009年11月2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朱泉明同志,在门诊2楼执勤巡逻中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服务单位。
2009年11月8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陆瑛同志,在巡查中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7元及钥匙1串,及时上交中队处理。
2009年11月18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周海根同志,在出入院收费处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11月18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姚加林同志,在后勤楼巡查时捡到手表1只,交给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处理。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4件/次,捡到手机3部,人民币410余元、现金支票1张和皮夹3只、银行卡、车钥匙等物一批,价值达31,644.64余元:
2009年11月2日15时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吉水分理处保安队员陆金龙同志,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3000余元,交给网点领导处理。
2009年11月4日16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5日9时2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三水湾岗点保安队员孟国雄同志,巡查时捡到现金支票1张,面值8000元整,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6日14时4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钥匙1串,交给客户单位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民丰分理处保安队员江永丰同志,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12日9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秀城分理处保安队员胡新全同志,在大门口拾到证件、银行卡等物品后,及时交给网点值班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8日14时4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大厅服务台捡到手机1部,追还给失主,得到失主好评。
2009年11月18日15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大厅服务台捡到精装日记本1本,及时追还给失主。
2009年11月22日14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接到客户捡来的1只皮夹后,立即设法查找失主,并交还到失主手里。
2009年11月12日9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汽车商贸园分理处保安队员章林根同志,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元,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11月13日12时37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中山支行保安队员杨小平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13日15时5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钥匙1串,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1月14日12时37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皮夹1只,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得到客户单位好评。
2009年11月16日8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巡查到自助服务区时捡到皮夹1只,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009年11月17日13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建国南路分理处保安队员章金良同志,捡到现金空白支票一本,交给网点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19日12时2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身份证1张,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1月20日11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轮班保安队员袁小荣同志,在建行东升路分理处执勤时,捡到诺基亚手机1部,经工作人员联系,将手机送还给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09年11月2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商业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巡逻到ATM机时捡到南湖卡1张,内有余额5,644.64元,及时联络失主取回,得到失主表扬。
2009年11月2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轮班保安队员万玉根同志,捡到工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2009年11月23日8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建国中路分理处保安队员周健同志,拾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13,000元。经工作人员联络告知失主取回,得到失主好评。
2009年11月25日9时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王江泾支行保安队员阮志明同志,在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200多元,身份张、银行卡等,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2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轮班保安队员万玉根同志,巡逻时捡到工行卡一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1月2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捡到人民币100元,当场还给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09年11月2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凯旋支行保安队员胡新全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人民币2000余元。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消除安全隐患2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纠纷11件/次:
2009年11月3日3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3日7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停车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5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6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17日7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在市场内相互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19日15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水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19日3时25分,保安部一大队南湖开发区保安队员吴强、钱林弟、俞贵华同志,通过视频发现有2名可疑人员出入,三人通力合作,上前询问,可疑人员看到有安保队员马上离开了,消除了安全隐患。
2009年11月20日2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运送蔬菜货车晚到,影响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21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停车矛盾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22日12点15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双方争抢提货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1月23日13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团购建材提货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 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协调纠纷2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有力保证了客户单位的安全:
2009年11月12日23时53分,金碧辉煌娱乐场所舞池中有客人打架,保安部二大队金碧辉煌保队员闻讯后及时上前进行劝阻。并将其中一方劝离现场,另一方有客人拿出弹簧刀,但见保安队员在场,也收起弹簧刀离开了现场,避免了一场恶斗,得到了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
2009年11月16日21时20分,保安部二大队凤桥中学保安队员徐春林同志,巡逻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撬电瓶车锁,当场将扭送凤桥派出所,交派出所民警处理,从而受到了服务单位领导的一致好评。
2009年11月25日,保安部二大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乐金明同志,发现舞池中间有客人打架,于是与其他队员一起将客人劝开;但几分钟后,两伙客人又再次打了起来,保安队员见状进行报警处理,并由派出所民警将人带到派出所处理。
3、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协辅警1件/次,协调纠纷1件/次:
2009年11月3日2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接到电视监控人员发现有一名男子翻墙入院的通知,杨明权等保安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保安室。经查询,该男子为刑满释放人员,于是报东栅派出所,由民警带回派出所处理。
2009年11月24日,妇保院发生医疗纠纷,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先后派出钱建定、朱泉明、杨明权同志等12人,协助院方进行疏导、处理。
4、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消除隐患1件/起:
2009年11月21日16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嘉禾支行保安队员颜云龙同志,发现一名女性客户到ATM机取钱时,有两名可疑人员尾随其后并有拉包动作。颜云龙同志立刻提醒客户注意检查物品有否缺失。经查看,包已被拉开但钱物尚在。对此,颜云龙同志专门请客户在值班室休息等可疑人员离开。十分钟后,客户离开时可疑人员依旧在旁。队员与银行值班人员将客户护送到路口才离开。据了解,客户包内有现金3000元整,银行卡内有余额30,000余元。颜云龙同志爱岗敬业的精神,有效地避免了客户的损失,得到客户和服务单位的好评。
11月份,我们“南湖保安”的一批保安服务人员,在履行日常保安服务管理职责、服务客户单位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保一方平安”的作用,除了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外,还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广泛认可,同时也体现了我公司保安队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向上述队员学习,在努力完成服务单位交给我们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与为群众做好事的职能作用与精神风貌,并为维护服务单位的安全与“南湖保安”的品牌、形象,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为我区和谐、发展尽到应尽的责任。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