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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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12月,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开创“南湖保安”新局面”的总体思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拓展经营业务,加强业务建设,并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抓手,充分发挥了全体保安队员的“保一方平安”和积极为服务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的作用;因此,不仅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和各保安服务岗点的安全、稳定,而且好人好事也不断得到涌现,受到了各级领导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塑造了“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经统计,12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38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151,578.54元;努力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有效地消除隐患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8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2件/次,捡到手机2部,人民币1000元,银行卡21张,身份证若干,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1封;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 “拾金不昧”与做好事9件/次,捡到皮夹3只、手机2部、银行卡13张,拾物总价值900元,受到服务单位的赞赏:
2009年12月1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杨明权同志,在执勤巡逻中捡到人民币20元,交给服务单位。
2009年12月10日2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金长年、沈建国同志,帮助来报案的老师在辖区内寻找一名离家出走的学生。在找寻中,队员金征涛扭伤了脚。学校老师对保安的热情帮助给予高度赞扬。
2009年12月12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周海根同志,在巡查到门诊5号窗时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服务单位。
2009年12月14日10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黄忠强同志,在巡逻到停车棚时捡到手机1部,后联系失主,由失主领回。
2009年12月14日10时45分,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王伟明同志,在急诊大厅巡查中捡到皮包1只,内有现金10元及其他物品,后联系失主,由失主领回。
2009年12月17日,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徐斌同志,在巡逻到地下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3张,消费卡3张,后由失主领回。
2009年12月23日8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可嘉同志,在上班路上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1张,各类银行卡8张,上交服务单位处理,受到表扬。
2009年12月27日15时整,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周海根同志,在儿科门诊巡逻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860元,银行卡2张,后联系失主,由失主领回,并得到失主赞扬。
2009年12月27日11时15分,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陆瑛同志,在门诊巡查时捡到手机1部,后联系失主,由失主领回。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件/次,捡到人民币100元,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1封:
2009年12月22日21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员杨正付同志,在巡查时发现停车场内,有一辆汽车没有关门且车钥匙也未拔下。队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车门关好,车钥匙拔下代为保管。等顾客回来取车将车钥匙交给他时,客户万分感谢,事后特意送来一封表扬信,向队员表示感激。
2009年12月28日12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华庭街相聚网吧保安队员吴培祥同志,执勤时捡到现金100元,因找不到失主,主动将100元钱交到公司。
3、保安部三大队为服务单位做好事1件/次:
2009年12月28日7时30分,保安部三大队南湖区政府保安队,自觉从服务单位的安全着想,看到一地的大雪,及时组织当班队员(夜班队员不出班)共15人,用铁锹、扫帚等工具铲除主要道口及桥面的结冰,确保上班人员安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8件/次,捡到手机9部,人民币385元、手链1根、皮包1只和银行卡等物一批,价值达150,193.54余元:
2009年12月1日10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陈富根同志,在巡查到1号窗口时捡到手机1部,价值近1000元,当场归还给失主。
2009年12月1日10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陈富根同志,在银行门口捡到人民币5元,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2日13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设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捡到借记卡1张,交给网点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3日15时2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放鹤洲支行保安队员朱惠祥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及时交给网点值班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李珍观同志,在ATM机旁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1张,人民币180元,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陆忠林同志,看到凳子上有一把客户遗忘的五金工具,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2月6日10时3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自助终端机处捡到金卡1张,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2月7日9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沈志华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9日15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轮班保安队员龚顺明同志,在农业银行秀水营业部捡到高档手机1部,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9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陆忠林同志,在巡查到ATM机时,捡到银行卡1张,及时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1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嘉工支行保安队员徐明同志,捡到小灵通1部,设法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失主于次日前来银行领回。
2009年12月12日10时3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东塔支行保安队员杨志勤同志,在大厅巡查时捡到人民币100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12日12时53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2号窗口前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1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轮班保安队员胡新全同志,在中国银行凯旋支行巡查时捡到手机1部,交还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09年12月13日15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嘉工支行保安队员徐明同志,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00元,交给网点工作人员;次日,失主前来取回,对保安的拾金不昧表示感谢。
2009年12月15日9时4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海越分理处保安队员王兆明同志,巡查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1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轮班保安队员胡新全同志,在中国银行经开支行巡查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2800余元,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2月1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陆忠林同志,巡逻到3号柜台时捡到手机1只,经过确认,将手机还给失主,得到失主好评。
2009年12月1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禾兴北路分理处保安队员孙红同志,执勤时捡到手链1根,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1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20日15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保安队员陆忠林同志,在ATM机上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2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东升支行保安队员叶强同志,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客户单位处理。
2009年12月2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大华分理处保安队员高雄同志捡到银行卡2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后联系到失主前来领回。
2009年12月2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江南摩尔分理处保安队员周全荣同志,巡查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客户单位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24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市分行处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查到1号柜台上捡到软卡1本,内有余额131,793.54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09年12月27日9时5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营业大厅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5000元整,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立即设法联络到了失主。失主于中午12时45分前来认领,连连感激保安队员。
2009年12月2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李珍观同志,巡查到ATM机时发现客户遗忘的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9600元整,交给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9年12月30日13时4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王店分理处保安队员陈建宏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银行卡2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15件/次,消除安全隐患4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纠纷8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09年12月1日13时4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3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调解了一起因工地施工警示标志不明显,过路人员不幸摔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7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在蔬菜市场争抢车位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11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蔬菜交易有人插队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13日9时30分,妇科门诊处一名小偷行窃时被失主发现后逃走,保安部一大队妇保院中队朱泉明、黄恒忠、吴余芳等保安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将小偷抓获,并报送东栅派出所;从而有效地追回失主的皮夹和皮夹内的现金1000余元,银行卡等物,得到了在场群众的连连称赞。
2009年12月13日10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三轮车碰撞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22日10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南湖开发区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纠纷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25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水果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 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协调纠纷7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有力保证了客户单位的安全:
2009年12月5日1时,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队员,在菲斯酒吧门口停车场发现2人酒后打架,保安队员及时上前劝止。
2009年12月11日凌晨1时45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队员,发现菲斯酒吧吧台边有两拨客人发生口角,保安队员立即劝止,避免了一起打架事件。
2009年12月12日23时5分,保安部二大队保安队员,发现金碧辉煌娱乐场所内,有客人消费后不肯买单,欲逃走,保安队员闻讯后及时上前劝阻,但客人不但不买单,还动手打了二名保安,于是及时报警,由民警将人员带到派出所处理。
2009年12月15日19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盛世年华保安队,发现有二批人,发生恶斗。当时二大队领导正好在现场,于是在迅速报警的同时,立即组织了几十名保安队员,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并积极配合警方做好劝导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工作与劝说,才控制住事态。
2009年12月18日24时25分,保安部二大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发现有一批包厢内的客人,在迪吧处向一名工作人员头上划了一刀;于是一面立即将他们拉开,一面及时报警,其中有三名人员想逃,保安队员罗福泉、乐金明同志,及时追上将他们带到派出所;事后民警还从他们使用的一辆汽车中搜出铁棍、刀子等物。
2009年12月22日0时22分,保安部二大队菲斯酒吧保安队员,发现厕所内有两名客人发生争吵,于是及时进行劝止,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09年12月26日,保安部二大队中兴网吧保安队员,发现有2名客人上网时丢失手机2部。当班保安队员朱建荣同志,通过立即通过调看监控,确认犯罪嫌疑人后,将该嫌疑人扭送派出所追回被偷手机2部,受到事主感谢。
3、保安部二大队维护服务单位治安安全,避免客户单位损失1件/次:
2009年12月28日,保安部二大队中日友好园,临时执勤的保安队员张萌、叶建鸿、唐国华、张建忠、汪志江、蒋士宏同志,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偷工地上的建筑材料,于是分头包围过来,小偷发现后扔下赃物就跑,结果被其逃跑,但从而避免了客户单位的损失。
4、保安部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避免了客户单位的损失,因此收到表扬信1封:
2009年12月13日6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东方日立锅炉保安队的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厂区F跨旁垃圾堆有火情;迅速报告保安队长,并立即组织队员灭火。在当班队员徐小毛、王建风、俞海龙、蒋士宏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控制了火情,避免了险情的扩大。
此外,中宝碳纤保安队员周根喜、朱海忠同志也参与到灭火工作中。东方日立锅炉公司的领导专门寄来表扬信1封。
5、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消除隐患2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09年12月9日12时,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轮班队员龚顺明同志在巡查嘉兴银行秀水营业部时,发现有一名小偷在原“人武部”处偷铁门,当场进行控制并报警,交派出所处理。
2009年12月24日11时4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巡查中有两位妇女前来转账,声称自己的之前被人骗了存款,现在对方说要将钱退给她。凭着自己的经验,朱宏国同志觉察出这是再次欺骗行为,他力劝客户不要汇款,并请银行专业人员为其解释。两位女士当着保安队员与工作人员的面拨打了对方电话,也通过网络确认证实是不存在的单位,客户识破了对方的骗局,避免了再次损失,客户再三对保安的认真负责表示感谢。
2009年12月,“南湖保安”在结合日常执勤管理、服务客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做好事,为客户单位办实事,并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的治安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保安队员的良好职业道德与保安风尚。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要自觉向上述队员学习,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保安的“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并在新的一年里作出我们新的贡献,为进一步确立“南湖保安”的优质品牌与良好形象,为全区的治安、防火的安全稳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