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2号
新年伊始,“南湖保安”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贯彻落实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精神的鼓舞下,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并在保持了业务不断得到拓展的同时,保安队员的作用也继续得到发挥,表现在全体队员恪尽职守,尽心尽责,特别是在履行职责、义务与排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上成绩突出,充分发扬了南湖保安“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和使命的基础上,积极为客户单位消除隐患,避免了较大损失。
因此,2010年1月份,经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不仅有效地完成了客户单位交付给我公司的各项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确保了各保安服务岗点的安全、稳定,而且好人好事不断得到涌现,受到了上级业务管理部门领导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从而使“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得到发扬广大。经统计,2010年1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43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53,137.98元;努力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8件/次,有效地消除隐患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并收到表扬信3封;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3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6件/次,捡到手机1部,人民币1699元,银行卡20张,身份证若干张,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2封;具体情况: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 “拾金不昧”与做好事7件/次,捡到皮夹1只、手机1部、银行卡7张,U盘1只,拾物总价值652元,受到服务单位的肯定:
2010年1月6日晚,保安部一大队欣欣饲料保安队员戴金华同志,下班途中,发现有前面电瓶车遗落的2包饲料。戴金华上前追赶告知失主,捡回了饲料,得到了失主的表扬。
2010年1月7日5时45分,保安部一大队汽车商贸园保安队员钱林弟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服务区内有未上锁的摩托车,车钥匙还挂在车上。钱林弟同志为了防止摩托车被小偷顺手牵羊,将车停到值班室边,暂时保管车钥匙。当晚20时15分左右,粗心的车主前来领车,对保安队员的认真负责表示赞赏。钱林弟同志也得到了客户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2010年1月8日,保安部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朱惠珍同志,在执勤巡逻中捡到3G U盘一只,及时上交服务单位有关领导处理。
2010年1月8日,保安部一大队欣欣饲料保安队员戴金华同志执勤时,在大门口发现有拖拉机掉下的蛇皮袋,里面物品价值650元。戴金华同志立即汇报客户单位,联系到车主。车主领物时要给予现金回报,被保安队员谢绝。戴金华同志得到了客户单位的认可和表扬。
2010年1月12日,保安部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王林荣同志,执勤过程中捡到手机1部。
2010年1月16日,保安部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戴毛男同志,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及银行卡3张,存折1本,现金2元,归还失主,得到失主肯定。
2010年1月19日,保安部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祝林建同志,捡到银行卡4张,身份证2张,交给服务单位处理。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件/次,捡到人民币905元,皮夹3只,银行卡8张,因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1封:
2010年1月6日8时30分,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员徐瑛同志,执勤时在联销区拾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785元整,代价券170元,交到公司。
2010年1月17日2点左右,保安部二大队旭辉房产保安队员袁明良同志,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2张,图书卡、会员卡等若干,及时交到公司。失主于第二日前来公司领取。
2010年1月25日,保安部二大队南湖国际实验学校花保安队员盛水根同志,在学校西门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120元,各类银行卡6张,立即交到学校后勤部,通知学生领回。为此,学校专门送来表扬信一封。
3、保安部三大队为服务单位做好事1件/次:
2010年1月7日22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三大队电力博物馆保安队员金德孝同志,下班路过江南太阳城附近,在机动车道上拾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1张,银行卡2张,交到公司。经多方联系,找到失主。失主于2010年1月8日到公司保安部领取,对队员的拾金不昧表示感激。
4、保安部移动公司“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件/次,捡到人民币140元:
2010年1月1日,保安部移动公司运建部保安队长徐林仁同志,在路上捡到钱包1 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借书卡、饭卡等物一批,以及现金130元,通过身份证上的地址,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失主。失主前来南湖保安公司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时,再三表示感谢。
2010年1月22日8时左右,保安部移动公司运建部保安队长徐林仁同志,在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中队处理。
5、保安部妇幼保健院“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件/次,捡到人民币2元,手表1只,皮夹1只,银行卡3张:
2010年1月1日,保安部妇保院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挂号处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月4日,保安部妇保院保安队员朱泉明同志,在巡逻到心电图室附近时捡到手表1只。
2010年1月14日,保安部妇保院保安队员徐斌同志,在急诊室附近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2元,银行卡2张,身份证1张。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7件/次,捡到手机2部,人民币2180元、钱包1只和银行卡等物一批,价值达48,211.98余元:
2010年1月3日10时5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内捡到现金100元整。
2010年1月2日14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查询机上拾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559.98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失主前来认领。
2010年1月4日14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15000元整。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并归还了失主。
2010年1月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东升支行保安队员叶强同志,执勤时捡到身份证1张。
2010年1月8日10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轮班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在海越分理处执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月8日13时4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轮班保安队员郭文根同志,在海越分理处捡到银行卡1张,立即归还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10年1月11日15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月12日9时1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执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010年1月12日15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州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在大厅内捡到现金100元整,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2010年1月14日13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州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
2010年1月1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李珍观同志,在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月1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陈省身分理处保安队员王永强同志,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2张,现金500元整,立即归还失主,得到失主的表扬。
2010年1月1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丰支行保安队员金月强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月1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丰支行保安队员金月强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
2010年1月20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百花支行保安队员金根荣同志,在执勤时捡到现金1000元整。
2010年1月20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百花支行保安队员金根荣同志,执勤时捡到存折2本,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月20日12时2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州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拾到人民币100元整,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月2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陈省身分理处保安队员王永强同志,捡到手机1部,交给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10年1月21日10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州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0元整。因为钮根林同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嘉兴银行领导专门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1月22日10时40分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自助终端捡到借记卡1张。
2010年1月2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轮班保安队员章林根同志,在大桥支行执勤时捡到人民币70元整。
2010年1月23日15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农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月24日13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保安队员捡到帽子1顶,归还给失主。
2010年1月2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李珍观同志,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月2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轮班保安队员吉伟庆同志,在北京城分理处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32,652元整。
2010年1月26日7时5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州支行保安队员王连强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检时,拾到手机1部。
2010年1月2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轮班保安队员吉伟庆同志,在洪波路分理处执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18件/次,消除安全隐患6件/起,抓获网上通缉嫌疑人2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
1、保安部一大队协调纠纷16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10年1月2日,保安部一大队步云热电厂生产车间的钢帽被失窃。厂方领导要求保安队员加班搜查物品。保安队员李建荣、陈铁彬、岳正青、彭云华同志放弃休息赶到厂里与当班队员一起进行检查,队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得到了厂方领导的认可和表扬。
2010年1月2日13时左右,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喝酒闹事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0年1月3日11时许,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离婚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0年1月3日21时左右,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接到辖区某招待所有网上逃犯的通知后,立即向值班民警汇报,并和徐建君同志一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名网上通缉人员。
2010年1月5日9时许,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水果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5日14时许,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5日10时左右,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摊位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7日10时左右,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收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8日15时许,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停车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13日19时,保安部综合物流园警务站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接到分局值班室来电称,在辖区内的某浴室有网上逃犯入住。于是将情况报告值班民警,保安队员徐建君、沈文萃、顾永明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浴室将一名逃犯抓住并移交警方处理。
2010年1月16日13时左右,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周健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为进场付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17日14时,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收购塑料箱价格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18日16时,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卸货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22日7时20分,保安部一大队南湖新区管委会保安队员陈永泉同志,在中日友好园加班巡逻途中,发现有两个形迹可疑人员在偷东西。陈永泉上前询问,其中一人一拳打在他脸上。陈永泉立即联系同事胡卫并报警。余新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小偷带回所里,并对陈永泉同志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精神进行了表扬。
2010年1月23日13时许,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父子间家庭琐事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月26日11时30分,保安部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和三轮车刮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妇幼保健院中队协调纠纷2件/次,维护了客户单位的正常工作:
2010年1月6日,保安部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杨建忠、吴余芳同志,有效地协助服务单位处理了一起后勤楼6、7房与搬家人员的纠纷事端。
2010年1月15日,保安部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杨建忠、徐斌、黄恒忠、吴余芳等同志主动放弃休息,与日班队员朱泉明、何国伟、钟志明等同志,协助医院处理了一起医疗纠纷事端。
3、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2件/次,因此收到表扬信1封,避免了客户单位的损失:
2010年1月21日22时30分,保安部二大队大桥小学保安队员高建荣同志,听到红外线报警器作响,顾不上穿衣立即到报警区域查看。发现有人在偷学校内的窨井盖。小偷看到保安队员后慌忙翻墙逃走。高建荣同志把窨井盖重新盖上,为客户单位避免了损失,得到了服务单位领导的好评。
2010年1月22日14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队员李金松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顾客的电瓶车钥匙未拔下。于是代为保管。顾客对李金松同志的认真负责态度予以肯定,并专门送来表扬信1封。
4、保安部妇幼保健院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避免了客户单位的损失:
2010年1月24日16时10分,保安部妇保院保安队员钟志明同志,巡逻时发现医院南围墙处草皮着火,于是立即通知中队其他队员一起及时进行灭火,并控制了火势,避免了客户单位和人员的损失,得到了服务单位的表扬。
5、物业管理分公司消除安全隐患3件/次,得到了客户单位的表扬:
2010年1月21日8时52分,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突然停电。当班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一面安慰被困在电梯里无法出来的客户,一面与银行主任一起设法掰开电梯门,及时把客户解救出来,得到了周围其他客户的赞扬。
2010年1月21日9时56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发现现金营业柜朝外的防弹玻璃有裂缝,于是立即向大队领导及银行领导汇报。朱宏国同志的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银行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0年1月24日3时4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招商银行保安队员顾晓萍同志,通过监控发现华庭街ATM机自助银行有一名男子拿了许多卡在刷卡,为此进行询问,该男子发现有人察觉,就匆匆溜走了。
2010年1月,“南湖保安”在结合日常执勤管理、服务客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做好事,为客户单位办实事,并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的治安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保安队员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品德素养。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要向上述队员进行学习,在具体的执勤管理工作中,要用心去开展服务,进一步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去打造“南湖保安”的良好品牌,积极为全区的治安、防火的安全稳定,尽我们“南湖保安”应尽的一份力量。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