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4号
☆
三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0年3月,“南湖保安”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遵循 “稳定发展、规范运作,不断开创“南湖保安”新局面”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我公司保安服务“以人为本强基础,以质取胜拓发展”的经营工作理念;全体保安队员的积极性与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不仅为各保安服务单位内部的治安、防火安全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而且通过积极为服务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进一步展现了“南湖保安”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经统计,3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30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108,869元,因此收到表扬信6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2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7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0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2件/次,捡到银行卡4张,身份证3张,人民币2819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一大队 “拾金不昧”2件/次,人民币937元,皮夹1只
2010年3月8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朱惠珍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907元,购物券200元,身份证1张;朱惠珍同志将皮夹交给队长后,经过多方联系,找到了失主并原物归还,受到了失主的好评。
2010年3月17日,一大队南湖开发区中队,汽车商贸园保安队夜班保安队员单月明同志,在执勤巡逻至服务区时,捡到人民币30元,后经证实及时交还给失主,得到失主的表扬。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6件/次,因此收到表扬信4封
2010年3月5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中兴广场保安队朱建荣同志,执勤过程中捡到手机1部,及时归还失主,得到失主好评。
2010年3月9日凌晨,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大桥镇中学保安队王国琴同志,在对校园进行巡查时,发现有三名年轻人在校门外偷电瓶车后,也被三名嫌疑人察觉,且落荒而走。于是王国琴同志将电瓶车推入校内进行保管。
经查,这辆电瓶车是该校学生的。学校对王国琴同志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并专程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3月10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盛世年华保安队袁金祥同志,在执勤中捡到手机1部,交到公司保安部。
2010年3月16日18时13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文昌路小学保安队王全荣同志,在巡逻到某教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67元,电话卡等物若干,王全荣同志及时交给学校领导,并与3月17日找到了失主。学校对于王全荣的拾金不昧予以了肯定,为此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3月22日16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封建飞同志,巡逻至超市广场时捡到黑色背包1只,内有手机1部,高档化妆品及其他物品若干。封建飞同志及时将包交给队长,与失主取得联络后完璧归赵。失主拿到包时感激涕零,专程写了1封感谢信。
2010年3月22日17时30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员王华英同志,在对付款通道进行巡查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310元,银行卡2张,身份证1张,准考证及其他有价证券若干。经过找寻终于联络上了失主,失主对保安队员的拾金不昧予以了赞赏,并送来感谢信1封。
3、保安部妇保院中队“拾金不昧”4件/次,捡到人民币1505元
2010年3月3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徐斌同志,在急诊大厅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00元。
2010年3月15日, 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孙明亮同志,在行政大楼门口捡到人民币5元。
2010年3月1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沈志平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中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1400元,银行卡7张。
2010年3月1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徐斌同志,在2楼8号电梯门边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2张,银行卡1张。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8件/次,捡到手机3部,人民币50,250元、笔记本电脑1台,银行卡、公章等物一批,价值达55,600余元,因此受到表扬信1封
2010年3月1日13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2010年3月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城营业厅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3月2日12时23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巡逻时捡到客户遗落的伞一把和水果一袋。
2010年3月4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城营业厅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由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3月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烟雨支行保安队员顾水荣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网点领导。
2010年3月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嘉禾支行保安队员颜云龙同志,在巡逻到柜员机处发现粗心客户遗落的笔记本电脑1台。
2010年3月9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北京城分理处保安队员吉伟庆同志,在营业厅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经过多方联系,客户前来取回手机,对保安队员的拾金不昧予以肯定和赞扬。
2010年3月9日13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ATM机处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50000元整。
2010年3月11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烟雨支行保安队员周光明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3600元)和法人、财务章各1枚。
2010年3月11日15时3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汽车钥匙一串,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010年3月12日12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2000元,经联络找到失主,失主特地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3月13日15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汽车钥匙一串,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3月13日14时20分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巡逻到4号柜台时发现失主遗落的人民币现金5万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3月14日13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执勤过程中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3月17日11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顺荣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现金100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3月1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实业支行保安队员陈雷达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及时交由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3月24日11时1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现金100元。
2010年3月2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南溪分理处保安队员缪建松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硬币50元整,交给网点工作人员。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12件/次,消除安全隐患7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抓获网上通缉人员2名,协调化解纠纷12件/次
2010年3月6日16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修理费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8日11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电瓶车停放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1日14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卸货导致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2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修理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5日15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倒车撞到摊位水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6日11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灯具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6日14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柯银、钮永彪、金长年、孟立强等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某旅馆抓获1名网上通缉犯。
2010年3月16日19时许, 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在卸货时阻碍交通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8日2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南湖新区中队天德商业保安队员吴强、俞贵华同志在服务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物流车开进服务区。经过询问,这辆车是到服务区外的汽车4S店。两位队员为物流车带路,得到了司机的连连赞扬,也得到了汽车4S店领导的表扬。
2010年3月18日10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三轮车撞到行人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3月19日23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金长年、孟立强、柯银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某宾馆抓获1名网上通缉犯。
2010年3月22日18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双方争抢摊位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消除安全隐患2件/次,得到客户单位表扬
2010年3月4日15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恒华热电保安队员张海生同志,听到员工呼喊,运输热水的灌装卡车发生火灾。他立即拿起灭火器前往火灾地点,后又带着消防水带和枪头,配合驾驶员一起扑救,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2010年3月5日21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南湖新区中队天德商业保安队员朱加祥同志在服务区巡逻时,发现一辆钥匙未拔掉的电瓶车。为了消除被盗危险朱加祥同志,将电瓶车推到值班室代为保管。3月6日上午9时15分,失主前来领车,对朱加祥认真负责的态度予以了肯定和赞扬。
3、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4件/次,因此受到表扬信1封
2010年3月12日19时20分,盛世年华发生群体治安事件,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多名保安队员及时赶到现场,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妥善解决了该事件。
2010年3月22日19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超市保安队员李金松同志,在广场巡逻时发现有几个小青年在一辆摩托车边走动,后企图发动摩托车。李金松立即上前阻止,一直等到车主取车,避免了损失,为此,失主特地送来表扬信1封,赞扬李金松的认真负责。
2010年3月22日23时40分,激情百度酒吧有人喝酒闹事殴打队员。保安队员立即报警,在民警和队员的协调下,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2010年3月26日,夜上来酒吧发生一起客人酒后闹事事件,经过保安队员和民警的协调,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3、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
2010年3月14日中午12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灯箱的螺丝即将脱落,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汇报。次日物业查看后说无法修理就扬长而去。17日早晨,朱宏国发现灯箱已严重倾斜,考虑到灯箱一旦掉落可能会砸到客户,朱宏国同志立即向营业厅经理报告。经过与总部的联系,维修人员终于将灯箱重新进行安装,从而消除了一起可能发生不安全隐患。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向自觉上述队员学习,充分发挥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与为群众做好事的职能作用与精神风貌,并为维护服务单位的安全与“南湖保安”的品牌、形象,为我区和谐、发展尽到应尽的责任。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