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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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0年4月,“南湖保安”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项经营活动顺利有序,特别是在面临多次临时安保工作任务挑战的情况下,公司内部的管理与保安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保安队员的作用,也持续得到发挥,全体队员恪尽职守,尽心尽责,不仅较好地完成了各保安服务单位交给的各项保安服务工作任务;而且立足岗位作贡献,有效地履行了南湖保安“保一方平安”的使命和责任。
经统计,4月份“南湖保安”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事迹29件/次、拾金不昧与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80,591.26元,因此收到表扬信2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7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9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2件/次,捡到手机2部,玉挂件2枚,人民币996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一大队 “拾金不昧”2件/次,捡到手机1部,人民币30元
2010年4月11日,一大队建设局保安队员祝林建同志,在完成建设局房展会外派任务时捡到手机1部,钥匙1串,后经证实及时交还给失主,得到失主的表扬。
2010年4月14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南湖开发区中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章志峰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现金30元,经努力终于找到了失主,得到失主的好评。
2、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捡到手机1部,人民币40元
2010年4月4日,保安部保安三大队电力大楼保安队员朱根荣同志,在夜班巡逻到三楼走廊时捡到现金40元整,及时上交保安部。
2010年4月14日11时许,保安部保安三大队秀州用电营业厅保安队员祝明君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3、保安部妇保院中队“拾金不昧”8件/次,捡到人民币926元
2010年4月2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陆瑛同志,在住院大楼巡逻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3张,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4月3日, 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陆瑛同志,在急诊2楼处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7张,身份证、一卡通等物。
2010年4月5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罗元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中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4月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观光电梯处捡到皮夹1只,内有银行卡3张,现金7元。
2010年4月1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何国伟同志,在巡查到门诊1楼挂号处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4张,玉挂件1枚。
2010年4月20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张建华同志,在门诊大厅出口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512元,银行卡2张。
2010年4月20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杨明权同志,在巡逻至急诊大厅时捡到玉挂件1枚。
2010年4月25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朱泉明同志,在门诊二楼化验室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407元,身份证1张。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7件/次,捡到手机5部,人民币9370元、银行卡、公章等物一批,价值达70,225.26余元,因此受到表扬信1封
2010年4月5日10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姚春祥同志,在执勤大厅捡到人民币200元,交给网点负责人处理。
2010年4月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东升支行保安队员叶强同志,在大厅巡查时捡到现金70元整,交还给失主。
2010年4月1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中山支行保安队员宋福根同志,工作中捡到银行卡1张及时交还失主。
2010年4月1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薛贵荣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手机1部,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4月14日10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洲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4月16日14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拾到客户粗心遗忘的裤子1条。
2010年4月1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中国银行禾北支行保安队员孙红同志在巡逻时,捡到客户遗忘的现金8000元,经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失主前来领回,并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4月17日13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发现ATM机处的出钞口有人民币1000元整,卡也留在机器里,董建国把现金交给银行值班队员处理,卡内还有余额有10,110元整。
2010年4月17日14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发现客户遗忘的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392元整。经过多方联系,失主于4月21日前来领回。
2010年4月18日15时47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4月19日13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章金良同志,在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分理处负责人处理。
2010年4月20日16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到三号柜台时有一客户将捡到的1部手机交给他,价值1500元,队员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4月2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东升路分理处保安队员吴新荣同志,在巡逻时捡到现金支票1张,面额50,000元整,经过多方联系,由失主前来领回,得到失主表扬。
2010年4月25日9时18分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董建国同志,在巡查到ATM机时有客户将其他客户遗落的卡交给他。经过确认,失主于中午前来领回,卡内余额有8233.26元。
2010年4月25日9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兴分理处保安队员张建林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拾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4月28日9时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大华分理处保安队员姜云华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00元,交给网点领导处理。
2010年4月29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水支行保安队员孙志明同志,在巡查时捡到工贸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经过联系,氧化物单位派人前来领回。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15件/次,消除安全隐患7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15件/次
2010年4月8日凌晨1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运费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0年4月8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老板因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9日14时许,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朱泉明、许明祥、陆瑛、周海根、吴余芳等多名同志,放弃休息协助院方有效处理了一起病区的医疗纠纷。
2010年4月13日9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张立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13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张立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烧电焊将汽车挡风玻璃破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14日10时50分,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杨明权、董志明、孙明亮、俞云帆、陈兴林、张建华、张鑫奎、陆瑛、王亦军、徐斌、陈金荣、沈企法、朱水明等同志,自觉为维护医院秩序协助院方维持调解纠纷一起。
2010年4月14日21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卸货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18日8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进场收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19日12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搬货而发生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20日13时许, 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付费问题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22日11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收费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23日14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调解了一起双方因不肯让车而发生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25日9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三轮车和电瓶车相撞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4月26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电脑主机压到小孩脚上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消除安全隐患3件/次,得到客户单位表扬
2010年4月5日21时1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汽车商贸园保安队员陆定华同志,巡查到某汽车4S店时,发现该店的大门敞开,考虑到此路段的路灯不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陆定华留守在店中并通过对讲机与当班队长联系。经过和4S店的销售部经理联系,经理赶紧过来关门,并对保安队员的认真负责予以了肯定。
2010年4月19日15时左右,保安部一大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俞贵华、吴强同志,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2名年轻人在园区内四处张望,于是上前询问,年轻人看到保安后匆忙离开了服务区,有效避免了隐患的发生,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10年4月22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南湖新区中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沈云良、单月明同志,看到天德商业城与汽车商贸园交接处被车辆堵住了路口。为了不影响正常经营,2名队员与汽车商贸园的保安队员一起疏散了交通,确保了路口的有效畅通。队员主动为服务单位经营工作考虑的精神,得到了广大商户的赞赏。
3、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因此受到表扬信1封
2010年4月20日19时30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三水湾小学保安队员张荣根同志,在巡逻到“少儿邮局”时,发现电线起火,他立即采取措施,断电灭火,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学校为此专门送来表扬信一封。
4、保安部保安三大队协助民警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消除治安、防火隐患各1件/次
2010年4月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中山支行保安队员宋福根同志,救助1名传销人员并及时报110。
2010年4月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中山支行保安队员宋福根同志,协助指挥中心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
2010年4月8日9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在大厅巡逻时发现一名约30多岁的男子鬼鬼祟祟,多次询问其需要办什么业务,都没有明确表态,朱宏国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值班主任。直到10时23分,男子东张西望下起身离开营业厅。主任对队员的负责态度予以了肯定。
2010年4月8日10时20分,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恒光电建公司保安队员祝明君同志,在外围进行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剪电线。祝明君毫不畏惧,赶紧联系当班的盛全荣,经过两人努力,将盗窃人员抓获,得到了服务单位的好评。
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自觉向上述得到通报表扬的队员学习,不断发挥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与为群众做好事的职能作用与无私、无畏精神,并为维护世博期间我区稳定、和谐尽到应尽的责任。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