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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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0年6月,我们“南湖保安”在党支部、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全体员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继续得到有效的强化,各级各部门狠抓保安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保安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工作力度明显增强;由于全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作用发挥,6月份我们不仅顺利地完成了各保安服务客户单位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任务,还有效地完成了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的保安员资格考试的模拟测试和市、区二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中国·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系列庆祝活动”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任务;而且全体队员“保一方平安”的保安服务理念进一步升华,服务人员积极在岗位上为群众与客户做好事的事迹不断涌现,从而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地塑造起了“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
经统计,6月份“南湖保安”在值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32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9942.1元,因此收到表扬信5封,锦旗1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9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5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2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3件/次,捡到钱包6只,人民币677.1元,收到表扬信5封,具体情况:
1、保安部一大队 “拾金不昧” 4件/次,人民币580元,收到表扬信2封
2010年6月4日上午,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汽车商贸园保安队员钱林弟在值勤时捡到了钱包1只,内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一批。经过多方联系,找寻到失主,失主专程送来感谢信1封。
2010年6月10日21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朱加祥同志,在巡逻到汽配城某商铺口,发现一辆电瓶车上的钥匙没有拔掉。他上前将车锁好,钥匙带回值班室。失主于第二天前来认领,经核实当班队员将钥匙还给他。
2010年6月14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荣军医院保安队员王国强同志,在巡逻到医院门诊大厅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人民币380元整,交给医院总务科处理。为了表扬该同志的拾金不昧精神,荣军医院专门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6月16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荣军医院保安队员汪俊同志,在值勤巡逻时捡到人民币200元整,交还给失主。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5件/次,收到表扬信3封
2010年6月7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旭辉房产保安队员袁明亮同志, 在值勤时捡到皮夹一只,内有银行卡5张,社保卡、会员卡等若干。
2010年6月19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超市保安队员李金松同志,在超市门口捡到手机1部,经确认交还失主,失主专门写来表扬信1封。
2010年6月24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超市保安队员高雪华同志,在超市内巡逻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现金120元,钥匙2串,及时交到服务台。经工作人员确认,交还给失主,失主为了表示感激,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6月24日下午,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凤桥中心小学保安队员钱满荣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人民币200元整,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得到表扬。
2010年6月25日,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南溪中学保安队员谢桂生同志,在值勤时捡到人民币15元,交给校方领导处理。鉴于谢桂生同志多次拾金不昧上交学校,学校专门送来表扬信1封。
3、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拾金不昧”1件/次,捡到手机1部
2010年5月19日14时40分,保安部保安三大队恒光电力保安队员祝明君同志,在公司门口停车处巡查时捡到手机1部。经过联系,失主前来领回。
4、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拾金不昧”2件/次,捡到人民币97.1元
2010年6月19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张建华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85.1元。
2010年6月26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王伟明同志,在急诊大厅捡到皮夹1只,内有手机1部,现金12元,钥匙1串。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9件/次,捡到人民币465元、银行卡一批,手机5部,转账支票面值8800元:
2010年6月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中发现客户遗落的身份证和开户申请书回单,及时交还给客户,得到客户表扬。
2010年6月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秀水支行保安队员杨志明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客户遗落的手机1部,赶紧联系失主予以归还,得到失主表扬。
2010年6月4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建国中路分理处保安队员周健同志,捡到转账支票1张,面值88000元。
2010年6月4日12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支行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ATM机处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010年6月5日9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物流园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人民币50元整,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10年6月6日15时2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支行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人民币15元整,交给当班领导处理。
2010年6月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6月8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建国南路分理处保安队员章金民同志,捡到手机1部。
2010年6月10日8时3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轮班保安队员杨国华同志,在新篁分理处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6月10日上午,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新兴分理处保安队员张建林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及时交还给失主。
2010年6月1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6月16日9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物流园支行保安队员钮根林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服务单位处理。
2010年6月19日16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嘉工支行保安队员曹国忠同志,在大厅点钞机处巡查时发现并捡得人民币100元,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6月2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6月24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巡查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6月2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6月2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薛贵荣同志,值勤过程中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柜台人员处理。
2010年6月27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钥匙1串。
2010年6月28日9时43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轮班保安队员杨国华同志,在余新分理处值勤时捡到现金200元整,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9件/次,消除安全隐患5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因此收到锦旗1面:
1、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9件/次
2010年6月2日16时30分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纠纷事件。
2010年6月4日15时20分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6日12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张立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8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9日11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10日12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装货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17日11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价格谈不拢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17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孟利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6月18日2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买卖货物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2010年6月16日16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朱明良、陆建华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的建材市场成功抓获3名涉嫌赌博的嫌疑人。
2010年6月20日23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周健、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内的某理发店抓获2名涉嫌卖淫嫖娼的嫌疑人。
2010年6月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凌强下班时间,在肯德基抓获1名偷包贼,将包还给了失主,并将偷包贼交给肯德基店经理处理,得到了周围群众的一致表扬。
3、有效消除不安全因素与火灾隐患等5件/次
2010年6月1日16时45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于雪明同志,通过值班室视频监控发现某通道处有烟雾。于是立即呼叫正在巡逻的朱加祥、单月明同志。烟雾是有人烧纸钱引起的,他们向对方做好解释工作,并用灭火器将火熄灭。
2010年6月6日10时40分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天德商业城保安队员谢加平同志,巡逻至停车场时发现草坪着火,当时有10几辆汽车停放在边上。谢加平立即联系上消控室的沈建中、顾建法同志,但灭火器已无法扑灭。于是,汽车商贸园的李振兴、范长中等4名队员也赶到现场。通过7名队员的齐心协力,用专业的灭火方法,接上消防水带将火扑灭。之后,三名队员一直留守直到消防队员前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撤离现场。保安队员的认真负责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2010年6月13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许明祥同志,在巡查到1楼住院部发现8号电梯处有1只垃圾桶因为烟蒂未熄灭烧了起来,他立即扑灭,确保服务单位的安全。
2010年6月6日15时4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支行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值勤过程中突然听到巨响,原来是二楼的一扇落地大玻璃爆裂了。朱宏国与支行主任一起商量,及时作出反应,从报警到汇报上级,保护现场,劝阻行人绕道行走。经过警察勘查,应该是高温引起钢化玻璃自爆。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保持了网点井然的营业秩序。朱宏国同志的工作态度得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肯定。
2010年6月13日8时15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支行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巡查时发现银行门口的电子广告跑马器右侧有挂钩螺丝脱落,立即汇报银行工作人员,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0年6月1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久久小区物业管理处收到业主送来的锦旗一面,表扬保安队员刘中华、陈金根两位同志。事由为:家住6楼的业主(夫妻二人)于3月27日出门时,让孩子一人在家。由于孩子利用凳子爬到窗外的水泥板后,因为落差太大爬不回去,在水泥板大哭,被隔壁的小孩看到通知保安,才解了围。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要向上述队员学习,在尽心尽责完成服务单位委托的保安服务任务的同时,始终以“保一方平安”的工作宗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与维稳工作,竭力维护“南湖保安”的品牌、形象,为世博期间社会面的安定创造条件,作出贡献。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