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

07年11月“拾金不昧做好事”

点击:1048 发布时间:2008-01-10 14:44
 

一、保安队员拾金不昧做好32件/次

一中队1件:

2007年11月4日24时许,东方日立保安队章信荣同志,下班时发现大门外的一名东方日立员工,急着要到建国路去但又没有车子,于是章信荣同志,毫不犹豫地驾驶自己的由于摩托车将该员工送到目的地,从而受到该单位领导的好评,公司还接到一封要求对其进行表扬的表扬信。

                                                                                             

二中队件16件:

2007年11月1日10时20分,农行新丰支行队员金月强同志,在执勤时,拾到人民币10元,交银行领处理。

2007年11月1日15时左右,农行中山支行队员杨小平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现金人民币170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日15时43分,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队员钱忠平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柜圆机内有一张银行卡,卡内有余额400多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8日11时40分,建大楼保安队员范福祥同志,在执勤时拾到支票一张,面额2万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8日14时50分,驻戴梦得保安队员姚志良同志,执勤工作中认真负责,受到群众称赞,得到戴梦得领导100元的奖励。

2007年11月12日16时07分,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队员钱忠平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又发现柜圆机内有银行卡一张,内有余额200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3日16时35分,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队员钱忠平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柜圆机内有一张银行卡,卡内有余额900多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3日15时55分,驻戴梦得保安队员戚永根同志,在执勤巡逻时,拾到戴梦得购物券700元,交戴梦得商城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3日9时25分,农行新丰支行队员金月强同志,在执勤时,拾到银行支票一张,面额1万元,交银行领处理。

2007年11月15日11时30分,工行秀城支行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拾到皮包一只,内有现金人民币1万元,银行卡4张,存折1本,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7日12时左右,工行秀支行队员龚柏强同志,在执勤时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7日13时05分,农行象贤分理处队员万奇伟同志,在执勤时拾到人民币1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0日10时53分,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队员钱忠平同志,在执勤时拾到人民币10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2日11时10分,工行中山支行轮班队员鲍兴岩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皮夹一只内有各种银行卡4张,现金30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6日10时15分,中行大厅队员睦伟强同志,在执勤时拾到银行支票一张,面额达4.1200万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9日9时30分,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队员钱忠平同志,在执勤时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交银行领导处理。    

 

三中队8件:

2007年11月1日24时40分,盛世年华娱乐城保安队员王军伟同志,在酒吧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2日23时45分,F1酒吧保安队员乐培明同志,在巡逻执勤时,拾到“雅迪”全钢手表一块,后交中队处理。

2007年11月3日22时15分,F1酒吧保安队员乐培明同志,在巡逻执勤时,时拾到人民币20元,后交还失主。

2007年11月6日23时10分,F1酒吧内有位客人喝酒过多醉倒在舞池内,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扶起,并协同该客人的同伴将他送上出租车。

2007年11月13日19时30分,盛世年华娱乐城保安队员马胜修同志,在停车场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7年11月16日1时15分,F1酒吧队员张学同志,在酒吧清场时,拾到驾驶证一本,银行支票一张,经合实后交还失主。

2007年11月18日2时35分,运河人家酒吧保安队员陈明璋同志,在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辆奇瑞轿车车窗未关,车内有手提电脑一台,包一只,队员及时汇报客户单位领导找到车主交还失主。

2007年11月24日24时15分,F1酒吧保安队员乐海根同志,在巡逻执勤时,拾到女式手表一块,经合实后交还失主。

 

四中队3件:

2007年11月11日1时30分,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戈宏明、姚根林等同志,在友谊路上巡逻值勤时,拾到汽车钥匙一串、后上交加北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15日3时10分,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周健、施中法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巡逻值勤时发现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子因车轮胎没气、车上带的东西又太重,所以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于是马上过去帮助这名女子扶到卡点,并打电话通知她的家人,后家属表示感谢。

2007年11月22日21时左右,开发区分局保安队员周宏明、姚根林等同志,在友谊路上巡逻值勤时拾到一串钥匙,在没人认领的情况下,交加北所警方处理。

 

五中队1件:

2007年11月20日驻行政中心保安队员洪禹杰同志,在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执勤时,拾到农行金穗卡一张,后交管理局保卫科处理。

 

妇保医院3件:

2007年11月2日凌晨,妇保院监控队员孙慧同志,发现大门外坐着一个人,全身发抖,于是通报大门岗点队员前去查看,发现它是二院出来的病人,马上通知东栅派出所联系他的家人和二院医护人员,后二院医护人员将其接走。

2007年11月4日上午,妇保院队员张利明同志,在停车场执勤时,拾到女式拎包一只,内有医保卡、银行卡等物一批,后及时报建设派出所,由派出所联系失主领回。

2007年11月5日上午,妇保院4号岗队员沈正法同志,在停车场执勤时,发现有客人忘记拔下摩托车钥匙,交分队长处理,后车主前来领回。

 

二、保安队员协(辅)警业绩31件/起

三中队20件:

2007年11月6日,金碧辉煌酒吧包相内,因二邦客人在迪吧跳舞,引起双方吵架,队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平息。

2007年11月10日23时40分,金碧辉煌迪厅卡坐边二位客人嗦事发生争吵引起打架,其中一名客人,用酒瓶子殴打另一位客人,保安队员罗福泉同志发现后马上制止,并报警处理。

2007年11月20日23时10分,金碧辉煌迪吧卡坐内,二邦客人为争桌椅,发生争吵并打架,队员及时制止平息。

2007年11月24日24时13分,金碧辉煌酒吧舞池内,二邦客人发生争打,经保安队员劝阻后,又在厕所间打了赶来,队员罗福泉问询后,再次进行劝止、平息。

2007年11月27日21时10分,F1酒吧舞池内因设备发生故障,有一批客人趁机向舞池内扔酒瓶和起哄闹事,经保安劝阻不听,后报警处理。

2007年11月26日21时15分,凤珍歌舞厅内,二名客人因摩擦发展到打架,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制止,见无效后,报新加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8日24时45分,运河人家酒吧内,二楼收银员被客人打伤,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报新加所进行处理。

2007年11月10日22时51分,运河人家酒吧内,9号台内有二名客人酒后发生碰撞,引起争吵,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经劝说平息。

2007年11月11日23时40分,运河人家酒吧吧台服务人员与客人闹事,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经劝说平息。

2007年11月15日23时16分,运河人家酒吧内27号台二名客人喝洒后发生碰撞后吵了起来,队员及时制止平息。

2007年11月20日24时22分,运河人家酒吧内,7号台二名客人酒后发生碰撞引起争吵,队员及时制止平息。

2007年11月5日22时08分,F1酒吧舞池内,二邦客人发生打架,队员及时制止,有效地平息了事端。

2007年11月5日23时05分,F1酒吧内,18号桌和25号桌客人因碰撞发生打架,队员及时制止后平息。

2007年11月6日22时30分,F1酒吧内,有位客人酒后跳上舞台闹事,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制止且得到平息。

2007年11月7日23时45分,F1酒吧内,26号桌因服务员在搞卫生时,误将客人的羊肉串当垃圾扔掉了,客人发现后要打服务员,队员及时上前进行劝说,使事端得到平息。

2007年11月16日23时15分,F1酒吧内,一名男子酒后跳上DJ台乱动设备,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劝导较好地平息了事态。

2007年11月21日20时55分,F1酒吧一名男子酒后跳上DJ台,抢过话筒要求点歌,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平息。

2007年11月24日22时10分,F1酒吧6号卡坐内,一位客人酒后打碎了扎壶,服务员发现后要求其赔偿损,从而引起争吵,客人还要打服务员,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制止。

2007年11月5日20时左右,天豪娱乐城的门口,一辆客人的汽车停在红地毯上后,保安队员劝他停到停车位上去,他根本不听,并从车上下来三个中年男客人,上来就就动手将保安队员的帽子拍在地上,还想打人,其他队员发现这些客人酒喝的太多,根本无理可讲,于是马上报警,后三名客人在派出所的劝导下,向保安队员道歉。

2007年11月5日20时左右,天豪娱乐城三楼KTV616包厢内,一名男青年被外来的一批外地男青年群殴,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抓获二名男子,后移交新加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12日22时15分,天豪娱乐城四楼KTV806包厢内,二名男青年发生打架,保安队员及时上楼劝阻,这时外面又进来一批准备打架的外地男青年,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后报新加派出所处理。

 

四中队9件:

2007年11月6日21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金长年、施中法等同志,在洪兴路育恒歌舞厅检查时,及时制止和调解了一起因服务小姐而引起的纠纷。

2007年11月9日21时左右,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王强、柯月明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执勤时,协助民警查扣自行车一辆、经查出是赃车,后受到加北所的处理。

2007年11月11日20时左右,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巡逻值勤时,协助公安抓获三名有卖淫嫌疑的外地女子,后送加北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12日3时左右,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王强、柯月明、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巡逻值勤时,协助城管部门抓获二名张贴小广告的外地人,并在其身上查到一包未能帖完的小广告,后送加北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20日20时35分,开发区分局保安队员周健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巡逻值勤时,发现二名陌生男女因一点小事,而发生激烈争吵,于是马上过去劝说调解,后平息了事态。

2007年11月22日20时左右,开发区分局保安队员周健同志,在洪波公园巡逻值勤时,发现一辆汽车与一辆电瓶车相撞,于是马上过去维持秩序,并及时用对讲机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007年11月22日23时左右,开发区分局保安队员周宏明、姚根林等同志,在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洪兴路上有一辆汽车撞到一名行人,于是马上过去维持秩序,并及时用对讲机通知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007年11月19日18时30分,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王强、柯月明、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巡逻值勤时,协助公安抓获一名有卖淫嫌疑的云南籍女子,后送加北派出所处理。

2007年11月24日3时30分,驻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王强、柯月明、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友谊路上巡逻值勤时,协助公安抓获一名张贴非法小广告的安徽籍人,同时查扣了一包未能帖完的小广告,后送交加北派出所处理。

妇保医院2件:

2007年11月3日下午,妇保院监控保安队员陆亚芬同志,发现有欠费客人想通过电梯逃走,于是马上报各岗点队员协助检查,后被门诊大厅3号岗的队员发现并拦下,送住院部交清欠款5300元。

2007年11月13日4时30分,妇保院三队钱建定同志,在执勤时发现5号楼西区病房内的一只垃圾自燃着火,立即用水灭火,从而避免了一起可能扩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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