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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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0年9月,我们“南湖保安”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遵循 “稳定发展、规范运作,不断开创“南湖保安”新局面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我公司保安服务“以人为本强基础,以质取胜拓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保安队员的积极性与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不仅为各保安服务单位内部的治安、防火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通过积极为服务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进一步展现了“南湖保安”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经统计,9月份“南湖保安”在值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5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7861.5元,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名;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7件/次,因此收到表扬信2封,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2起,得到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5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5件/次,手机5部,钱包5只,人民币5461.5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一大队 “拾金不昧” 6件/次,手机2部,钱包4只,现金5261.5元:
2010年9月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陆春平同志,在巡逻到小卖部旁时捡到手机1部,经确认后交还给失主。
2010年9月9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陆春平同志,在巡逻到停车场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4280元,银行卡若干。后经电话联络到失主所在村委会,通知失主前来认领。
2010年9月13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姚加林同志,在大门口工商银行柜机处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9月17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处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981.5元,经过多方联系失主前来领回。
2010年9月20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姚加林同志,在停车棚处捡到包1个,内有银行卡若干,钥匙一串。
2010年9月20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巡逻到门诊2楼收费处时捡到包1只,内有手机1部,经确认后交还失主。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保安队员工作认真负责,因此收到表扬信2封:
2010年9月5日,公交公司易初莲花班车队送来表扬信1封,对易初莲花保安队员马正兴同志予以表扬。马正兴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论是超市员工还是顾客,又或是公交车司机都对他的表现予以充分认可。
2010年9月25日,嘉兴宾馆有限公司送来表扬信一封,对保安部保安二大队嘉兴宾馆保安队员姚志刚、赵根建同志予以表扬。姚志刚同志在工作期间两次捡到客人遗留的物品(一次是数码相机,一次是食品),均能立即主动交到总服务台。赵根建同志在工作时捡到客人遗留的高档酒水及礼品后,及时交给值班经理,后归还失主。两位同志拾金不昧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嘉兴宾馆员工的认可和肯定。
(二)保安部金融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9件/次,捡到人民币200元、手机3部、银行卡一批、价值逾2400元:
2010年9月9日15时51分,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捡到身份证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9月11日下午15时左右,保安部金融大队嘉兴银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执勤时,2号柜台处捡到手机1部,经确认后还给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10年9月13日10时30分左右,保安部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孟建元同志,在营业厅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后交给营业经理联系。经联络失主前来领回,孟建元同志的拾金不昧得到了客户及银行的好评。
2010年9月15日11时58分,保安部金融大队嘉兴银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2400元。失主于9月17日前来认领。
2010年9月18日9时35分,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3号窗柜下发现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饼。朱宏国立即追出门口拉回失主,失主连声道谢。
2010年9月18日下午13点,保安部金融大队工行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客户遗落的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9月20日18时30分许,保安部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王力明同志,在广场巡逻时捡到现金100元整,交给客户大内领导处理,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表扬。
2010年9月25日,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建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巡逻到网上银行柜台时发现有客户落下的钱包1只,内有现金、身份证和大量银行卡。朱宏国立即交给营业经理,经过联系,半小时后失主前来认领,感激万分。
2010年9月25日,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内值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27件/次,消除治安隐患2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21件/次:
2010年9月1日9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双方买卖水果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3日12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运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5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纠纷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0年9月6日10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地板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7日下午15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砸到路人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7日14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买卖水果引起口角最终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8日13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未及时到达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9日中午12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出租车收费不合理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16日下午15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停车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17日上午9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位置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17日下午14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买卖纠纷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0年9月17日下午15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买卖蔬菜价格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18日上午9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2日晚上21点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3日上午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货款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4日中午11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双方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9月24日下午13点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5日上午10点,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6日晚上21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进场收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9月26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停车位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保安队员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2件/次,收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10年9月1日, 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汤胜泉同志,看到迪厅吧台边有客人发生了扭打,立即报警,并拨打120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10年9月14日22时35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罗福泉同志看到有客人在打架。他立即和其他保安队员一起予以劝阻,有一名客人倒在地上,罗福泉立即报警。许富荣同志叫了120救护车前来。全体保安队员团结一致,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了这起事故。
3、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0年9月6日晚21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沈文萃、高建明、胡双双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某宾馆抓获1名涉嫌介绍销售赃物的江西籍男子。经查,该男子是网上通缉犯。
5、保安部金融大队消除安全隐患2件/次:
2010年9月5日7时23分,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看到二楼二道门没有关好,立即快步跑上前关好,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0年9月21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保安部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正在执勤。有一位老板模样中年男子前来存钱。由于正值午饭时间,柜台工作人员较少。男子有点不满,扬言要将2万元“慢慢存”。轮到他时,他每次均只存100元。朱宏国连忙找来银行工作人员,经过多次劝说,男子在存了6次100元后,将余下的钱一次性存入了银行,避免了更坏的影响。
在过去的9月份中,我们“南湖保安”的保安服务人员,除了正常履行保安服务管理职责、服务客户单位的工作之外,充分发挥保安队员“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世博会”举行和“省运会”召开在即的大前提下,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还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广泛认可。但我们深知,成绩仅仅代表过去。“南湖保安“全体员工要戒骄戒躁,用”保一方平安“的服务宗旨鞭策自己,不断加强自我素质的加强和提高,为维护服务单位的安全、稳定,为牢固树立“南湖保安”的品牌、形象,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安全,为维护我区的治安稳定与和谐发展尽心尽力。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