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
十一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点击:1900 发布时间:2010-12-21 22:35
在临近年末的2010年11月份,“南湖保安”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爱岗敬业的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尽心履职,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不断得到发挥,并在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客户单位的关心、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服务单位委托给我们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保安服务人员在岗位上为客户单位与群众做好事的事迹持续涌现,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
经统计,11月份“南湖保安”在值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23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98694元;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8件/次,因此收到表扬信2封,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受到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称赞;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2件/次:
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5件/次,手机3部,钱包4只,人民币12594元,具体情况:
1、保安一大队 “拾金不昧” 12件/次,手机3部,钱包4只,现金6594元:
2010年11月1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葛卫国同志,在巡逻过程中捡到手机1部,交给队长处理,后联系上失主归还。
2010年11月1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罗元根同志,捡到手机1部,经确认后交还给失主。
2010年11月7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张义兵同志,在巡逻到电梯间时捡到现金600元整,后交还给失主,得到失主好评。
2010年11月9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三楼胎心监护室捡到手机1部,经过多方联系失主前来领回。
2010年11月10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钥匙1串。
2010年11月14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朱水明同志,在门诊大厅门口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1月15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罗元根同志,在巡逻到门诊大厅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0年11月18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吴强、黄启洪同志,在巡逻中捡到公文包1个,内有现金3000元,银行卡若干。通过包中的名片找到了失主并予以归还。“南湖保安”拾金不昧的精神得到了失主的好评。
2010年11月20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张鑫奎同志,在急诊大厅捡到身份证1张。
2010年11月24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在巡逻到门诊大厅挂号窗口时捡到钱包1只,内有现金2960元,经确认后还给失主。
2010年11月25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陆瑛同志,在门诊一楼楼梯口捡到现金21元。
2010年11月25日,妇保院直属中队保安队员,在门诊挂号室捡到现金13元。
2、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1件/次,收到表扬信2封:
2010年11月17日中午,南湖创业学校保安队员俞永甫同志,在学校大门口时捡到钱包1个,内有个人证件、现金等重要物品。他立即寻找失主,原来是学校学生家长的钱包。经确认后还给失主,失主表示感谢。校方专程送来表扬信1封。
2010年11月28日,公司客户单位(嘉兴第二医院康复医学中心)的领导,专程送来表扬信1封,对全体保安服务队员,自我公司承接“康复中心”保安服务以来的工作认真、勤奋踏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和表扬。
3、保安三大队,捡到钱包1个,现金6000元:
2010年11月16日,保安三大队嘉兴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龚顺明同志,在执勤中捡到一个包,包内有现金6000多元,他立即报告给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到客户沈先生后让他取回,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肯定和表扬。
2010年11月27日,保安三大队嘉兴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龚顺明同志,在执勤中发现银行门口有一辆无牌摩托车已好几天无人来认领,鉴于高度的责任感,他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洪合派出所。
4、金融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7件/次,捡到人民币86100元、手机2部、银行卡一批:
2010年11月1日,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2号窗口发现一个公文袋,他立即联系失主。失主前来认领,他表示公文袋里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保安队员的工作态度予以了肯定。
2010年11月3日10时许,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王加明同志,在营业厅内发现客户遗留的皮包1只,内有手机1部,各种证件和银行卡若干,现金3000多元,交给营业部领导处理。经过多方努力,客户前来取回物品。王加明同志得到了银行领导与客户的一致好评。
2010年11月15日,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李黎同志,在上班过程中捡到现金支票1张,金额为80,000元整。他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后通知失主前来取回。
2010年11月20日11时左右,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孟建元同志,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后交还给失主。
2010年11月18日10点20分左右,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大楼保安队员章金良同志,在营业厅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整,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11月22日,金融大队建设银行城南支行保安队员姚春祥同志,在巡逻时捡到锁1把,失主不久后前来认领。
2010年11月25日13时30分,金融大队嘉兴银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营业厅执勤中捡到客户遗留的钱包1只,内有现金3000元,手机1部,价值500元。银行通知客户前来领回,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28件/次,消除治安隐患2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24件/次:
2010年11月1日9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发生口角而导致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日19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停车位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2日10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批发蔬菜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2日17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批发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3日上午9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批发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4日10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抢生意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7日15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私自取水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8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黄启洪、吴强同志,成功制止了一起民工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8日下午15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装卸货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9日上午9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两辆火车不肯让道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0日14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收取进场停车费引发口角而导致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0日晚22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蔬菜而引起的砸车事件。
2010年11月12日中午12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4日上午10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批发蔬菜时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5日11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卸货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7日下午16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批发水果时发生口角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8日12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11月19日8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0日10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借车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0日15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双方争抢停车位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0日22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不服从市场管理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3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吴琼富、吴强同志,有效制止了一起因讨要工资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4日13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0年11月25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马旺、吴强、吴琼富同志,有效制止了一起讨要工资的纠纷事件。
2、保安一大队,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环境的稳定:
2010年11月19日晚上18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许宗根、杨培林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内的某家网吧里抓获2名涉嫌盗窃多辆电瓶车、摩托车的山东、天津籍男子,并因此牵扯出一个盗窃团伙。目前已有3名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保安二大队,协调化解纠纷3件/次:
2010年11月16日凌晨,保安二大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发现有两拨人在打架,立即前去劝阻,当时有1名喝醉酒的客人殴打保安队员,其他队员一方面报警,一方面集合从另外岗点赶来的队员予以劝阻。后受伤队员去医院治疗,索性无碍。酒醉人员由派出所带回。
2010年11月16日晚23点50分,金碧辉煌有客人和服务员发生了争吵。保安部保安二大队金碧辉煌队员赶忙上前劝阻,平息了纷争,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2010年11月17日晚22时30分,红湖会有包厢客人因消费金额问题和工作人员争吵,并损坏了包厢内的设施。保安队员巡逻发现情况后,及时控制了事态。最终,双方协调解决了问题。
4、保安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10年11月28日15时40分,第二医院保安队员正在有序执勤。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火情,且火焰很快窜高。姚雪刚、严春林、胡越、高银喜等同志,第一时间通知院方领导,并利用消防安全培训时所学的专业知识,立即将火扑灭。经了解,是隔壁妇保院的装修工人在康复中心边上的氧气管边烧废品和火柴引起的,幸亏保安队员发现及时,避免了严重的火灾恶果。
5、金融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有力地保障了客户单位的安全稳定:
2010年11月17日10时30分,金融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日常检查时发现电梯发生故障。他立即向银行领导汇报,在电梯门口张贴告示,确保电梯维修正常。同时,他引导客户从楼梯处安全上下。电梯直到下午13时35分抢修完毕,未发生安全事故。
11月份,我们“南湖保安”,在履行日常保安服务管理职责、服务客户单位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并利用执勤、管理的机会,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广泛认可,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南湖保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向上述队员学习,尽心尽责地完成服务单位交予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并且始终牢记“保一方平安”的工作宗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与维稳工作,竭力打造“南湖保安”的良好品牌与企业形象,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为我区和谐、发展尽到应尽的责任,为2010年的工作顺利收尾创造有利条件。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