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南湖保安”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不仅圆满地完成了各保安服务单位委托的工作任务,而且在传统节日--“春节”这一特定时期,全体南湖保安,加班加点、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了“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从而确保了各客户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表现在2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4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13295元,因此收到锦旗1面;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件/次,因此收到锦旗1面,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5起,得到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3件/次,人民币3184元,具体情况:
1、一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 5件/次,钱包1只,现金2479元:
2011年2月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张义兵同志,在医院急诊大厅门口捡到现金10元。
2011年2月13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董志明同志,在医院门诊大厅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2164元整,银行卡4张,经联系后确认失主归还。
2011年2月1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杨明权同志,巡逻到急诊大楼时捡到身份证1张。
2011年2月22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张义兵同志,在急诊大厅捡到现金300元整,后失主前来认领。
2011年2月22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董志明同志,在巡逻到门诊大厅时捡到现金5元。
2、二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3件/次,拾获现金105元,皮包1只,手机2部,因此收到锦旗1面:
2011年2月1日13时许,保安二大队嘉兴银行总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ATM机上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2月24日,失主前来认领,经查卡内有余额10000元整。
2011年2月11日早上10点半,保安二大队文华园宾馆保安队员吴桂祥、邹送德同志在巡逻至停车棚时,捡到一只黑色皮包,内有手机2部,存折、现金等物,立即交给宾馆领导。经联络,是宾馆工作人员遗失。当日下午,宾馆专程送来锦旗一面。
2011年2月23日11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嘉兴银行总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捡到现金105元整,交给银行领导处理。经查看监控录像确认失主后,交还给客户。
3、三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6件/次,捡到现金711多元,存折1本,银行卡等物若干:
2011年2月2日,农业银行凤桥支行保安队员邹建军同志,在巡查中捡到人民币400元。经过银行领导调看监控录像确认失主,将400元钱原封不动地交到了他的手中,得到失主和客户单位领导的表扬。
2011年2月7日10点半左右,中国银行经开支行保安队员方水明同志,在执勤时捡到客户遗落的存折一本,交给当班银行领导处理。
2011年2月7日,农业银行凤桥支行保安队员邹建军同志,发现银行门口的停车位上有一只钱包,内有银行卡、会员卡、学生证以及现金100多元。邹师傅通过购车发票的手机号码联系上失主,将钱包归还,得到了失主和其家长的一致认可。
2011年2月16日上午8时20分,区政府保安队员陈黎明同志,在巡查到北面停车场时捡到一只文件袋,内有7张市民卡,他将文件袋带回值班室。 不一会儿,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停车场找东西,陈黎明同志经确认后将物品交还,收到工作人员好评。
2011年2月16日下午1点半,建设银行时代广场保安队员沈未央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现金100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经领导认可后将钱投进捐款箱。
2011年2月29日,保安队员沈和云同志,在海通证券所上班时,捡到证券所员工皮夹1只,内有现金111元整,银行卡4张,市民卡1张,经确认后交还失主。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6件/次,消除治安隐患5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6件/次:
2011年2月1日12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违法市场管理制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1年2月5日13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货款未付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2月5日17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孩子吵闹导致双方家长打架的事件。
2011年2月7日17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管理费问题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1年2月15日17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做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1年2月20日10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收购泡沫箱价格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保安一大队消除安全隐患1件/次,为社会治安环境的稳定贡献力量:
2011年2月14日15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沈建国、陈大龙等同志,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内的新月公寓某住宅楼车库扑灭火灾,起因是小孩燃放烟火。幸好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
3、保安二大队消除安全隐患3件/次,避免了客户的损失,有力保障了客户单位工作的有序、安全:
2011年2月2日晚20点,第二医院康复中心保安队员执勤中,护士匆忙前来说10楼病人家属有激烈争吵。值班队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有一男子酒醉后情绪激动。队员马胜修、唐国准、杨正付、蔡如强等劝解后男子离开。晚上22时左右,男子返回病房,为防止事态扩大,队员果断依照紧急预案,三人紧跟男子,一人报警。男子进病房后有过激行为,队员立即阻止,期间有轻微皮外伤,但始终保持高度制止,直到警察赶来将其带走。2月4日,在派出所的协调下,男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歉意,并希望用金钱予以补偿,被我公司队员婉拒。男子送来锦旗一面,表达对队员理解、负责的工作态度的赞扬。
2011年2月12日8:05分,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看到一位高龄老人在大门口跨台阶时不慎跌倒。他立即冲出去,根据医学经验,如果患有高血压不能立即扶起。在看到老人还清醒并没得高血压后将他搀扶至大厅休息。老人对保安队员的热心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2011年2月14日13:42分,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执勤时发现有客户因产生误解而引起的推搡事件。他立即上前耐心做好客户间的协调工作,最终避免了打架事件,得到了银行领导和其他客户的认可。
4、保安三大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件/次,有力保障了政府部门工作的有序、安全:
2011年2月15日下午15时许,区政府1号岗保安队员发现东南角草皮着火,队员及时通过对讲机寻求帮助。王根发、王春生、洪禹杰、管定海、潘仁林、陈黎明等多名队员一起将火扑灭,没有人员受伤,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了区政府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1963年3月5日,以毛主席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虽然时代已发生巨大变化,但雷锋同志依然活在我们的心里,雷锋精神始终放射着夺目的光芒。
公司希望全体保安队员向上述受表扬队员学习,大力倡导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弘扬雷锋精神,多做好事,做有意义的事,做一个有责任的人,从而为“南湖保安”树立品牌形象出一份力。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