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1年5月,“南湖保安”全体人员,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无论是拾获现金还是信用卡等物,都能及时交还失主或交给服务单位领导,由服务单位负责联系找寻主人,从而得到了客户单位及群众的好评及肯定。
表现在5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26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410元;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2件/次,因此收到感谢信1封,锦旗1面,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15起,得到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公司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6件/次,人民币410元,手机6部、银行卡等物若干件,具体情况:
1、一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15件/次,钱包5只,,手机4部,现金410元,银行卡若干张:
2011年5月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执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1年5月5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董志明同志,在巡查到门诊大厅时捡到银行卡1张。
2011年5月7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程小萍同志,在门诊楼2楼巡逻过程中拾到手机1部。
2011年5月9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徐斌同志,在急诊大厅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
2011年5月10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罗元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拾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
2011年5月13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门诊2楼输液室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若干。
2011年5月16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钥匙1串。
2011年5月16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杨文良同志,在住院部巡逻时捡到市民卡1张。
2011年5月18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朱泉明同志,在巡查到门诊2楼时捡到包一只,内有现金375元、手机1部,身份证1张。
2011年5月19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35元,银行卡1张,身份证1张。
2011年5月20日,保安队员祝林建同志,下班途中在公司门外捡到钱包1只,经检查包内除了身份张、银行卡外没有其他物品。经过多方联系,失主前来取回。
2011年5月2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朱泉明同志,在工作过程中捡到医保卡1张。
2011年5月25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张建华同志,在住院部巡查时捡到出生医学证明1本。
2011年5月25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过程中捡到身份证1张。
2011年5月28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银行卡1张。
2、二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7件/次,捡到银行卡、手机等物一批,因此收到锦旗1面:
2011年5月2日10时左右,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执勤中,发现服务台上有硅酮密封胶和一把注胶器,朱师傅将物品保管好,下午交还给失主。
2011年5月3日下午3点多,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发现服务台上有一只厚的纸袋,经检查纸袋中有某公司的会计账册一本。由于没有失主认领,朱师傅交给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联络,公司主管前来取回,并对朱师傅表示感谢。
2011年5月4日,嘉兴银行文昌路支行保安队员张加强同志,将一辆遗忘在银行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交到派出所。据了解,这辆电动自行车从4月份至今一直无人认领。
2011年5月9日下午,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发现ATM机灵通卡1张,交给营业经理。
2011年5月15日上午,工商银行东塔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在执勤中捡到手机1部,交由银行工作人员,后联系上失主取回。
2011年5月15日上午,嘉兴银行总行营业厅保安队员李伟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客户遗落的物品若干,包括银行卡3张,医保卡1张,驾驶证、行驶证及代价券等物。第二天客户前来取回。5月19日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公司。
2011年5月20日9时22分,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执勤中捡到客户遗落在ATM机的借记卡1张,交给柜台工作人员。
3、三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1件/次,捡到手机1部:
2011年5月6日,工商银行王江泾分理处保安队员徐宝荣同志,在柜台上发现客户遗落的手机1部。徐师傅立即报告银行领导,经联系后失主前来取回,得到了失主的好评。
4、物业部为小区住户做好事3件/次,因此收到业主感谢信1封:
2011年5月15日下午16点左右,嘉城绿都保安队员孙惠明同志,在小区巡查时发现交叉路口有1名小女孩站在路中央哭着找妈妈。路上车辆较多,孙师傅立即把小孩抱到路边并询问家庭住址。小女孩什么都答部出来。于是孙师傅把小孩安排在值班室,并和东栅派出所取得联系。警方联络上小女孩的父亲。孙师傅的助人为乐也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
2011年5月17日凌晨,嘉城绿都保安队员徐永根、倪海金同志在小区巡逻过程中,发现有1名小青年开着电瓶车。他们上前询问,小青年却弃车而逃。2名保安队员将电瓶车推到了值班室,第二天由业主领回,得到了物业和业主的好评。
2011年5月19日中午,有一名业主在阳台收衣服时,大风让她被反锁在阳台里。烈日当空,业主也没有带钥匙和通讯工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巧此时她看到楼下巡逻的保安队员,急忙寻求帮助。保安队员连忙连同其他队员一起,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通过询问了解家人信息。半个小时后,业主的家属赶到。对保安队员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予以了充分肯定,并送来感谢信1封。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12件/次,消除治安、安全隐患15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12件/次:
2011年5月3日9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让车发生口角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1年5月3日14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运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1年5月5日9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汽车摩擦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9日14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租赁问题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11日10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生意纠纷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11日下午13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生意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12日14点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消费金额发生口角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17日上午10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双方因停车收费问题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18日4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刷卡插队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20日上午9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水果发生口角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1年5月25日11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堵塞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5月26日7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因买卖价格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1、保安一大队消除治安隐患6件/次,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维护了客户单位的有序运作:
2011年5月10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王德金同志,在门诊执勤时发现有一名老太太摔倒了,他立即上前将老太太扶起送往急诊室医治,还不忘联络老太太家属。汪师傅的热心肠得到了院方和家属的好评。
2011年5月13日,第一医院电梯处有病员吵架。执勤队员皇甫建荣、范巧根发现后立即赶到现场予以调解,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2011年5月14日,第一医院病区病人发生冲突,当班队员山根生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医生做好协调工作。
2011年5月23日,第一医院门一楼有病人发生冲突,保安队员吴强、范巧根、皇甫建荣等立即到场制止。
2011年5月24日,第一医院8病区有病人家属与医生发生冲突,执勤队员山根生、范巧根、杨林荣、吴强等赶到现场,配合医生等工作人员做好调解工作。
2011年5月25日,第一医院9病区有病人家属与医生发生冲突,范巧根、山根生、陈招林、吴强、杨林荣、王德金等队员即刻赶到现场予以调解。
2、保安二大队消除治安、安全隐患9件/次,特别是派驻娱乐场所保安队员,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了事态不扩大化:
2011年5月9日晚上11点,“洛哈仕”有客人发生冲突,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劝阻,平息事态。
2011年5月10日晚,“洛哈仕”有包厢与包厢客人发生肢体冲突,保安队员及时制止,并协同工作人员做好劝导工作。
2011年5月14日凌晨,“洛哈仕”有包厢客人发生群殴事件。过程中将部分酒具打碎,保安队员立即报警并协同工作人员开展疏导、劝阻工作,没有使事件扩大化,客人赔偿了损坏物品的费用,保安队员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客户单位的好评。
2011年5月16日晚,“洛哈仕”有客人酒后损坏物品,经过保安队员的耐心劝导,客户赔偿了费用。
2011年5月18日晚9点多,“红湖会”有包厢客人酒后闹事,被保安队员劝阻后平息。
2011年5月19日晚9点半,“红湖会”有包厢客人酒后闹事,保安队员经过耐心劝阻,使事件得以平息。
2011年5月21日晚,“红湖会”有两包厢客人发生纠纷,索性在工作人员和保安队员的劝阻下,协商解决。
2011年5月22日,“红湖会”有两包厢客人发生肢体冲突,保安队员及时发现后,奋勇上前,强行劝阻,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后事件得以缓和。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保安队员也得到了客户单位的表扬。
2011年5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洛哈仕”有客人强行要将烧烤带进店中,被保安队员阻止。由于客人喝了点酒对保安队员的阻拦非但不听,还推搡了队员。后派出所民警将打人者带回处理。
以上事例,虽然可能都是我们保安服务人员认同的份内事,而且也远远够不上惊天动地的程度,但正是您温馨的一言、细微的一行,已经温暖他人的心窝,而您为客户提供方便的一举,以及憨厚的一笑,就像春风一样滋润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心,让人感到幸福和给力。希望公司全体人员向上述同志学习,为打造和谐嘉兴,打造平安嘉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