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南湖保安”公司继续为社会稳定和保护客户单位财产安全作贡献,通过不断规范队伍,提高队员素质确保全年整体平稳度过,全体人员发挥协辅警作用,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深受客户单位及群众的好评,表现在12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20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87303元;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8起,收到锦旗1面,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8件/次,人民币77303元,手机6部、银行卡等物若干件,具体情况:
1、保安部二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12件/次,钱包5只,手机4部,现金2003元:
2011年12月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卓贤华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拾获皮夹1只,内有现金92元。
2011年12月4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卢文泉同志,在停车棚处捡到钥匙1串。
2011年12月7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程小萍同志,在门诊超声科处捡到手机1部。
2011年12月11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
2011年12月13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门诊2楼捡到皮夹1只,内有手机1部,现金11元整。
2011年12月15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乔志金同志,在急诊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
2011年12月16日9点左右,第一医院保安队员吉志萍同志,在放射科椅子上捡到手提包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衣服等物品,经多方打听,失主前来领取,表示感谢。
2011年12月17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卓贤华同志,在门诊大厅拾获皮夹1只,内有现金1900元,银行卡5张。
2011年12月23日,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屠月根同志,在门诊2楼超声科处捡到手机1部。
2011年12月24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葛卫国同志,在巡逻到住院部门口时捡到拎包1个,内有收音机、老花镜、病历卡、通讯录等物品。葛师傅通过通讯录找到失主儿子的电话,得到表扬。
2011年12月24日上午,第一医院保安队员蔡勇敏同志,在值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电瓶车钥匙没有拔,出于警惕心,蔡师傅将车锁好。一直等到下午5点多车主才出现,看到保管好的电瓶车感激涕零。
2011年12月25日,第一医院保安队员唐宝观同志,在住院部巡查时捡到银行卡1张。
2、保安部三大队做好事5件/次,得到群众和失主的高度赞扬:
2011年12月4日上午,嘉兴银行东塔支行保安队员周光明同志,执勤过程中在柜台上捡到手机1部,交给支行行长。中午失主前来认领。
2011年12月15日14:30分,嘉兴银行市分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营业厅巡查时发现柜台上有客户遗忘的两张现金支票和信用卡。现金支票面额为75000元整。他立即寻找失主,得到了失主的表扬。
2011年12月26日下午15点左右,农行中山支行大楼队员孙红同志在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经联系后交还失主。
2011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谢荣贵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钱包1只,内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经过多方查找联系上了失主时,失主正为挂失而发愁。失主送来感谢信1封。
2011年12月29日,中国银行轮班队员胡克艰同志,在巡查中捡到客户公交卡一张。
2011年13月29日,中国银行轮班队员胡克艰同志,发现一名客户急匆匆离开,柜台上刚取的现金10000万都没有拿。胡师傅赶紧叫住他,失主还浑然不知。为此,银行送来感谢信1封。
4、保安部娱乐分队拾获现金300元,得到客户单位好评:
2011年12月9日晚上,“缪斯酒吧”娱乐会所保安队员乔银龙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现金300元,交给酒吧领导处理,得到表扬。
5、保安部五大队拾金不昧2件/次,发扬了“南湖保安”一贯的优良传统:
2011年12月23日中午,区公安分局旧址保安队员钟水良同志,在大门口捡到机动车驾驶证1本,一直无人认领,交至公司。
2011年12月28日晚,文华园保安队员柯月明同志,在值勤时发现一辆轿车门没有关,车内还有手机、手提包等物品,他立即向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马上通知客户,避免财产损失,车主表示感谢。柯师傅也得到了客户单位领导的表扬。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16件/次,消除治安、安全隐患8件/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16件/次:
2011年12月3日13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王亦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与市场管理人员因为停车收费问题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6日,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停车位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6日10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地板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6日晚20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蒋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电瓶车撞人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1年12月10日10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堆放物品影响做生意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11日19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压坏水果要求补偿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11日19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商品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1年12月12日下午14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撞坏停车雨棚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12日15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旧怨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14日13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车位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16日下午,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家庭琐事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21日下午15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打牌发生口角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22日下午,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经济纠纷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22日下午16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23日16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引起因卸货压坏货物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1年12月25日晚20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商品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保安部三大队成功阻止诈骗一起:
2011年12月26日上午9点左右,农行海越分理处队员陈雪华同志在执勤时发现一老太太汇钱时神态异常,出于警惕心仔细问明情况,经过判断是诈骗,为老太太避免了经济损失。
3、保安部一大队为客户单位看好门,保平安:
2011年12月8日晚19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四分队步云热电厂保安队员胡日华、俞明法、彭云华三名同志正常执勤。他们发现有一名工作人员拿着明令禁止带出单位的物品离开并且损坏大门,他们立即上前阻止,并报客户单位领导。客户单位对三名同志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充分肯定。
3、保安部五大队消除安全隐患3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客户单位创造和谐环境:
2011年12月1日18时,桑田工业园区正准备开启路灯总闸时发现总开关坏了,此时又没有专业人员进行修复。考虑到如果园区漆黑一片,极易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保安队员姜玉华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从家中赶来园区,和当班队员沈菊祥同志一起,将路灯总开关修复,使园区路灯恢复正常,消除了安全隐患,得到了工业园区领导和员工的好评。
2011年12月15日凌晨2:30分,南湖区检察院保安队员李洪根同志,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对面药检局四楼发生火灾,及时报119、110赶到现场进行扑救,通知客户单位领导赶到现场,避免更严重的损失,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表扬。
2011年12月28日晚22时许,“肯德基”保安队员张建忠同志,值勤时发现一名小偷在偷工作人员电瓶车上的电瓶,他大声喝止并冲上前将小偷抓住,后交民警处理,受到单位领导及围观群众的好评。
2011年12月30日上午9:20分,文华园宾馆队员吴桂洪同志,在巡逻中发现一位客人的电瓶车钥匙没有拔掉,他及时通知客人,客人非常感谢,专程送来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4、保安部娱乐分队配合公安机关消除治安隐患1件/次,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2011年12月24日晚正值平安夜,“潮人会”有客人发生打架事件,娱乐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劝阻,将事态平息,三名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处理。据悉,当晚其他“南湖保安”驻点娱乐场所均未发生恶性事件,确保了平安夜的平安。
5、物业部小区保安队员恪尽职守,为小区居民服务:
2011年12月25日晚23时左右,嘉城绿都B区保安队员严巨芳同志跟往常一样在巡视,当到66幢某单元时发现电子门敞开着,还有声音传出。严师傅当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王国华,第一时间调集了9名保安队员进行了封闭式围捕。经过2个多小时的搜索,最后疑犯扔下摩托车翻墙逃脱。经查虽有部分接地线被偷走,但由于保安人员的仔细巡查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临近岁末年尾之际,各类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上升,“南湖保安”公司要求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全力抓好队伍管理,确保各服务单位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制订高效的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将此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去做,为2012年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扎实的基础。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