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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拾金不昧做好事、协(辅)警”事例

点击:1284 发布时间:2008-04-14 17:00
 

 

嘉南保表字(2008)第8

                                                                        

 

3月份“拾金不昧做好事、协(辅)警”事例

一、保安队员拾金不昧做好26/

移动1/次:

3201310分,移动公司秀城营业厅保安队员董建强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皮夹一只,上交店长后,发现皮夹内的现金610元和身份证一张,经店长核对充值记录并通知客户领回,得到服务单位与客户的表扬。

妇保医院5/次:

33,妇保院分队保安吴林忠同志,在急诊大楼前的停车场执勤时,先后两次发现二辆摩托车把钥匙遗忘在车上,于是及时取下帮助代管,后车主找来,经吴林忠同志核对并登记后,被车主领回,得到车主赞扬;

3414日,妇保院分队保安徐斌同志,在急诊大楼前的停车场执勤时,先后六次发现6辆电瓶车把钥匙遗忘在车上,于是及时取下帮助代管,后车主找来,经徐斌同志核对并登记后,被车主领回,得到车主赞扬;

31614时左右,妇保院分队保安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医保卡一张,交分队后,由分队通知失主领回;

326930分,妇保院分队保安朱泉明、何国伟两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人民币100元,交院保卫科处理;

330,妇保院分队保安徐斌同志,在急诊大楼前的停车场执勤时,发现一辆尼桑桥车后备箱未锁,钥匙在后备箱上,于是及时取下帮助代管,后车主找来,经徐斌同志核对并登记后,被车主领回,得到车主赞扬。

二中队7/次:

200831834分,商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执勤时在取款机上拾到银行卡2张,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41413分,农行海越分理处保安队员王兆明同志,在营业大厅执勤时拾到三星手机一部,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101450分,农行象贤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营业大厅执勤时拾到皮夹一只内现金人民币3000元与银行卡5张,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10850分,商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拾到医院就诊卡一张,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151333分,商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执勤时在取款机上拾到建行龙卡一张,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161430分,商行总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执勤时在取款机上拾到中信银行卡一张,交银行领导处理。 

20083221315分,工行加禾支行保安队员颜云龙同志,在执勤时在取款机上拾到银联卡一张,内有现金余额91000元,交银行领导处理。 

三中队8/

20083124时,盛世年华洒吧保安队队员王连全同志,在执勤巡逻时拾到手机一部,及时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8342205分,运河人家酒吧保安队员,发现吧台旁2名客人因相互碰撞后打了起来,保安队员及时上前制止,后因劝解无效报新加所处理。

2008392408分,运河人家酒吧保安队员唐月伟同志,在停车场巡逻时拾到皮夹一只,内有现金人民币100元和身份证、驾驶证各一张,后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好评。

20083102358分,运河人家酒吧保安队员唐月伟同志,在停车场执勤巡逻时拾到银联卡2张,身份证1张,及时交客户单位领导并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好评。。

20083142410分,盛世年华洒吧保安队队员金玉根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现金人民币100元,及时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并得到嘉奖。

2008314百事吉歌厅保安队员李金根同志,在巡查时,拾到皮包一只,后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好评。

20083172430分,金碧辉煌保安队员韩祥伟同志,在执勤时拾到支票一张,面额达11千元,后交户服务单位曹经理处理,受到好评。

2008325,百事吉歌厅保安队员李金根同志,在巡查到306包箱时,拾到皮包一只,后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好评。

四中队4/

200832130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金长年、施中法在洪越路执勤时拾到一串钥匙,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交加北所民警处理。

2008323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周健、金长年、戈宏明等等同志,在协助洪波公园卡点巡逻检查时,碰到一名出租车驾驶员请求帮助,因为汽车发动不起来,于是队员就帮助其推发动,获得驾驶员感谢。

200832,荣光公司保安队员吴桂祥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现金人民币100元,及时交还失主,失主表示感谢。

200832019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执勤时,发现洪波路与友谊街口的路灯全部不亮,导致这一路段十分黑暗,具有交通隐患,于是通过110指挥中心联系电力部门,后电力部门派来工作人员把路灯修好,受到群众的称赞。

五中队1/

200831310时,城郊供电分局保安队员顾海根同志,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电瓶车的车篮里有一部三星手机,于是将手机拿回值班室,再写了一张纸条放在车篮里,至1740分,有位女同志来找手机,在确认无误后把手机交还失主,失主表示感谢。

二、协(辅)警事例35/

移动1/次:

32822时左右,移动公司外派加班保安队员赵龙生同志,在执勤巡更时,发现加班岗点围墙外,停了一辆没有上锁的全新的电瓶车,于是马上将车推到值班室门口,第二天车主找到值班室领回,并向保安表示感谢。

妇保医院8/次:

314010分,妇保院分队保安杨士江同志,在执勤时得知11楼有一名女病人想自杀,于是马上与队员王福根到现场进行有效劝导,使病人的情绪得到稳定,从而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事件;

3141740分,妇保院分队保安黄文希同志,在巡楼执勤时,听到8 楼病房内有人叫“救命”,立即叫护士一同进行查看,结果发现是一名女陪客昏倒在病房的地上,于是协助护士用车子将女陪客送到急诊室抢救,得到服务单位的好评;

314323,妇保院分队保安的徐国祖、钱建定、王亦年、朱泉明、杨正新等同志在执勤管理工作中,积极从维护服务单位的安全与稳定的角度出发,主动参与到6起医患纠纷的处置工作中去,并通过协助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劝导,缓解了事态,工作得到了服务单位的肯定。

三中队16/

2008322254分,金碧辉煌酒吧保安队员发现,包箱南门口有2邦客人打架,及时上前劝阻,无效后报警处理。

2008372330分,金碧辉煌酒吧保安队员发现,舞池内二邦客酒多后打了起来,保安队员马上制止,并将这二这邦客人劝到迪吧门口,后平息了事态。

2008392310分,金碧辉煌酒吧保安队员发现,东边2只包箱的客人打了起来,其中一名客人头被打破,保安队员及时上前进行劝阻,后事态得到平息。

200833,新凯旋门酒吧保安队员孙永根、顾国庆等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210包箱的客人,因轿车停放后被另一辆面包车擦坏,无理要求新凯旋门田副总经理和郭老板进行赔偿处理,当保安队员上前劝阻时,还无故欧打保安队员,于是立即报新兴所处理。

2008352420分,F1酒吧二楼卡坐的客人与小姐发生纠纷,并企图用酒瓶砸小姐,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劝阻,后平息事态。

2008362245分,F1酒吧二楼卡坐有一名客人跳上圆型舞台骚扰正在领舞的小姐并发生争执,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平息事态。

2008382350分,F1酒吧舞池中2名男客人为了一名服务小姐发生争吵,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事态得到平息。

20083102220分,F1酒吧二楼卡坐有一名客人跳上圆型舞台骚扰正在领舞的小姐,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制止,有效地维护了秩序。

20083112145分,F1酒吧保安队员乐海根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王牌手机一部,及时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

20083112345分,F1酒吧保安队员乐海根同志,在执勤过程中捡到现金人民币100元,及时交客户单位领导处理,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好评。

2008314,天豪娱乐保安队员,在劝阻603包箱的客人因将损坏电视机与客户单位协商赔偿,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不肯交费的问题无效后,及时报警处理。

20083162430分,F1酒吧舞池中2批男客人为了一名小姐发生打架,保安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

20083172140分,F1酒吧舞池中2名男客人酒后发生碰撞并打了起来,保安队员杨文明同志,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并耐心劝说,后事态得到平息。

20083222340分,新凯旋门酒吧保安队员孙永根、顾国庆同志,在执勤巡逻时发现包箱内有2名客人打架,在我保安队员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报警处理。

20083231945分,F1酒吧保安队员朱如松同志,在执勤时被一名酒徒打了一个耳光,其它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制止,后报新加所民警处理。

20083242320分,金碧辉煌酒吧保安队员同志,在执勤时发现舞池内2邦客人为了几句话打了起来,其中一名客人被轧了一刀,就及时上前劝阻,并用对讲机叫来其它队员一起进行劝说,队长罗福泉发现情况比较严重,于是马上报警,并叫120把伤者送望医院救治,后建设所民警赶到并进行了处理。

四中队9/

20083220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局保安队员吴安长、柯月明、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接到“夜鹰茶室”老板报案,称茶室里有几名男子不付钱,于是马上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加北所,后所民警赶到将这几名男子带回所里处理。

2008322130分,开发区公安局保安队员吴安卡、柯月明、姜凤荣等同志,在卡点值勤时按到110指挥中心通报,发现天河街建民公寓北大门处有小偷在偷电瓶车,于是马上赶过去查看,并在天河街天城东区大门口查到2名刑满撒放的嫌疑人,后送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311145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柯月明、姜凤荣等同志,在洪越路上执勤时发现一辆电瓶车车锁有撬过的痕迹,并通过110指挥中心查出是辆被盗车,于是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年3月1323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在“月光茶楼”检查时听见有人在包箱内打架,于是马上通知加北所值班民警,避免了事态继续恶化,后有加北所敬警方处理。

200831620时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卡、柯月明、姜凤荣等同志,在到洪波公园巡逻中,协助公安查到一名无任何有效证件,且在设摊推销性保健品的外地男子,于是在查扣这批物品的同志,送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3181845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柯月明、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洪波公园巡逻时协助公安抓获两名有卖淫嫌疑的外地女子,并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3182230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姜凤荣等同志,在洪越路上巡逻值勤时,协助公安抓获一名有卖淫嫌疑的外地女子,后送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3242130分,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姜凤荣、许道生等同志,在洪越路上巡逻值勤时,协助公安抓获3名有卖淫嫌疑的外地女子,并交加北警方处理。

200832619时,开发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吴安长同志,在洪波公园卡点执勤时,有效地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事故纠纷。

五中队1/

20083201520分,南湖区行政中心保安队南桥岗点的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发现新丰路段交通事故的双方家属分坐两辆客车,强行冲过行政中心南桥入口,当班队员在无法拦车登记的情况下,立刻用对讲机联系其他队员,全体队员听到呼叫后马上启动应急措施,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秩序维护和劝说工作,使事态得到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