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嘉兴市南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2013年 “汽车商贸园”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时,在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贵公司的在职保安黄**、沈**、丁**、张**、涂**、陶**、刘**、沈**列入我公司派驻汽车商贸园的主要安保人员名单。最终我公司凭借当时的投标文件获得中标,但却同时给贵公司造成了伤害。
为此我公司郑重地向贵公司道歉。我公司承诺:以后一定杜绝以上及类似的错误行为,践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嘉兴市百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