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南湖保安”公司继续抓好规范工作、规范管理,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所在,为客户单位及市民提供帮助,表现在11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2件/次,拾获现金2665元,手机4部、银行卡、钱包等物,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逾6665元,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1件/次,拾获现金、银行卡等物,具体情况:
1、保安一部拾金不昧8件/次,拾获手机、银行卡、现金等物:
2016年11月2日,工行兴禾支行轮班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巡查至ATM机时捡到手机一部,立即报告大堂经理,通过调监控找到失主归还手机,得到客户的高度肯定。
2016年11月4日13:58分,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巡查ATM机时发现客户遗留一只手提袋,内有现金715元及银行卡若干张,交予银行处理。
2016年11月11日,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捡到50元现金。
2016年11月11日,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查至ATM机时,捡到银行卡一张,交予银行处理。
2016年11月22日,农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徐培敏同志,在执勤中捡到手机一部归还给客户,得到客户的表扬。
2016年11月22日,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检查ATM机时捡到银行卡一张,交予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6年11月22日,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施来生同志,在检查ATM机时捡到现金1700元,交予银行处理。
2016年11月22日11时左右,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捡到银行卡一张交予银行处理。
2、保安五部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拾获手机、钱包等物,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016年11月2日17:30分左右,行政执法嘉北队员曹幸福同志,捡到手机一部。
2016年11月17日16:30分左右,行政执法嘉北队员曹幸福同志捡到手机一部,钱包一个,银行卡一张,借书卡2张,现金少许。
3、物业部拾金不昧1件/次拾获现金200元,把摔跤业主送回家:
2016年11月16日,南湖区公安分局保安队员徐全荣同志,执勤过程中捡到人民币200元,交给后勤处工作人员处理。
2016年11月1日,同方2008小区保安队员叶元林同志,巡逻时看到一位业主摔了一跤,因业主年龄较大怕不安全,叶师傅帮助搀扶她回家,及时联系到业主儿子,得到肯定。
二、保安队员恪尽职守,发挥安保作用,为禾城百姓排忧解难,赢得赞许:
1、保安三部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6年11月17日22:00,一代佳人保安队员杨佳莹同志,执勤期间抓获偷电瓶车电瓶的嫌疑人一名,移交建设派出所处理。
2、保安五部保安队员帮助市民解决各类问题:
2016年11月20日19:30左右,行政执法欧尚队员余汉峰同志,帮顾客找回走失小孩。
2016年11月12日,行政执法余新队员赵利峰、闻超、戚雪涛、金发忠、孙世祥等同志执勤时发现一名受伤老人,他们及时报警并把老人送往医院。
2016年11月19日01:15左右,行政执法嘉北队员曹建军、徐月根同志,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深度酒精中毒,及时拨打110和120,避免了男子的情况恶化。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