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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12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点击:1619 发布时间:2017-01-06 08:25
 

201612月,临近年末,“南湖保安”公司丝毫不敢懈怠,继续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工作义务,表现在12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2/,拾获现金24583,手机3、银行卡、钱包等物,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逾32583,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3,抓获犯罪嫌疑人1,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1/次,拾获现金、银行卡等物,具体情况:

1、保安一部拾金不昧6/次,拾获银行卡、文件袋、手机等物:

201612611:35分,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座椅上捡到银行卡一张,交予大堂经理处理。

201612916:10分,农行南湖支行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检查ATM机时捡到农行银行卡一张,交予大堂经理处理。

201612157:10分,工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秀洲新城ATM机检查时,拾获文件袋一个,内有账本和美丽家蛋糕券3张,交予现场经理。

2016122015:13分,工行轮班保安队员周张伟同志,在经开支行执勤时捡到苹果手机一部,交予银行现场经理,后联系到失主。

2016122110:56分,农行南汇支行保安队员俞根林同志,在大厅捡到钱包一只,及时归还客户。

201612221558分,建行保安队员孙明华同志,在南湖新区支行ATM机捡到手提包一只,内有500元现金和身份证及银行卡多张,交予大堂经理。

2、保安五部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拾获手机、钱包等物,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016129,行政执法队员李柱飞同志,拾到钱包一个,归还失主。

2016129,行政执法新兴街道队员朱义红同志,捡到手机一部。

20161211,行政执法嘉北街道队员徐月根同志捡到手机一部,及时归还失主。

3、物业部拾金不昧6/次,拾获现金、包、银行卡等物:

2016123,妇保院保安队员秦尤珍同志,执勤过程中捡到包1只,内有现金205元,银行卡若干,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2016127妇保院保安队员薛建明同志,在急诊执勤时捡到包1个,内有现金300元,银行卡若干。

2016129,妇保院保安队员陆君毅同志,在岗亭执勤时捡到包1个,内有驾驶证、护照、港币等物。

20161211,妇保院保安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包1个,内有现金1700元。

20161220,妇保院保安队员沈霞波同志,在门诊2楼执勤时捡到包1个,内有现金21853元,及时联系失主前来认领,得到失主好评。

20161224,妇保院保安队员娄妹荣同志,在急诊执勤时捡到现金25元。

二、保安队员恪尽职守,发挥安保作用,为禾城百姓排忧解难,赢得赞许:

1、保安一部成功阻止电信诈骗1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

2016122413:15分,工行秀洲新城保安队员毛云伦同志成功阻止一起诈骗金额约为6500元,后收到服务电话的表扬。

2、保安五部保安队员帮助市民找回走失小孩:

20161221,行政执法欧尚队员余汉峰同志,帮顾客找回走失小孩。

3、物业部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61226上午10点,妇保院保安队员接到监控中心指令,观光电梯内有名嫌疑人,钟志明、朱泉明、黄恒忠等保安队员及时赶去,将他带到保安室,后移交派出所民警。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