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09)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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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举国上下欢度新春,全国人民同贺“牛运”的日子里,我们“南湖保安”的全体保安人员,为了履行“保安”这一神圣的职责,为了服务单位的安全与稳定,不分昼夜、甘愿寂寞,默默无闻地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用我们的真诚付出,不仅挽回了全面完成各保安服务单位委托给我们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确保了2009年1月份,各保安服务岗点的防火安全与治安稳定,还继续发扬了我们“南湖保安”积极为群众“做好事”与有效发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经统计,全月保安队员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做好事20件/次、拾金不昧总价值达五万三仟余元;协助公安机关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7件/次,为服务单位与群众挽回损失七仟余元,为此收到表扬信2封。
一、“拾金不昧”做好事
南湖保安,以“团结、诚信、规范、创新”的企业精神为宗旨,坚持每月组织开展学习与活动,并结合月度的检查督促、讲评考核,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不断以先进的事迹去鼓励队员,因此,保安队员的精神面貌良好,工作表现积极,而且都以拾金不昧、为群众做好为荣,体现在具体执勤理工作中:
保安部一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5件/次
2009年1月19日21时40分,娱乐中队新天地酒吧保安队员朱力军同志,在执勤巡查时,拾到索爱(K310C)手机一部(价值300元),及时上交中队,由中队设法与失主联系后,归还失主。
2009年1月15日23时左右,娱乐中队一吻百度保安队员顾国庆同志,拾到“三星”手机一部(价值300元)交服务单位主管经理处理。
2009年1月6日19时10分,娱乐中队激情百度保安队姚志刚、胡振华,倪国良等同志,在巡查车道时,拾到农业银行卡一张,未查到失主,交公司进行寻找、处理。
2009年1月16日22点20分,娱乐中队激情百度保安队姚志刚等同志,在巡查停车场时发现一辆浙F M6600轿车的玻璃窗部分未关,车内有皮包和手机,还有一件价值壹仟多元的高档衣服;于是为确保车内物品的安全,姚志刚、胡振华、倪国良三名保安轮流关注该车周围的情况,等到0点10分客人出来取车时,向其说明情况,并提醒客人要注意关好车窗,从而得到客人的称赞。
2009年1月19日21时30分左右,娱乐中队激情百度保安胡振华同志巡查停车场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F 9929C的车窗未关,内有衣服等物品,为确保客人物品安全,该同志一直专注该车周围的情况,一直等到23点40分左右,客人出来取车,才向其说明情况后,离开,得到这名客人的感谢。
保安部二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件/次
2009年1月11日,保安部二大队“荣光公司”保安队员沈海明同志,在值勤时发现大门外一辆电动车钥匙未拔,拔下后存放门卫保管,后车主领回,并表示感谢。
2009年1月14日,保安部二大队“荣光公司”保安队员沈和云同志,在值勤时拾到人民币100元,后经核实被该公司员工蒋娟莲同志领回,对此专门向沈和云同志表示感谢。
2009年1月15日19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东方日立保安队员陈水华、章信荣两同志,在“东方日立”门外发现一位七旬老人迷了路,也不知家中电话,于是两名保安队员,及时将情况与辖区派出所汇报,由派出所通过户籍登记帮助进行联系,有效地落实了老人的迷失问题,得到群众的称赞。
保安部移动公司直属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件/次
2009年1月13日10时20分,保安部移动公司直属中队嘉职院保安员郭征然同志,在大厅执勤中,发现地下有皮夹一只,经查看,内有人民币255元,后经服务单位设法查号,联系到失主,确认是“嘉职院”的一名叫冯婷婷的学生丢失的,后被其前来领回。
保安部三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件/次
2009年1月22日13时25分,保安部三大队行政中心保安队员王爱娟同志,在巡逻时发现该中心活动室内有人失落了1只手机(价值300元),及时交值班室,设法与失主联系后,被推“30012号小车驾驶员”领回。
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1件/次
2009年1月5日保安张义兵同志,在急诊前停车棚巡逻发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未锁,钥匙未拔,将其拔下后代为保管,后由失主登记领回,并表示感谢!
2009年1月6日保安朱长山同志,在急诊前停车棚发现一辆电瓶车钥匙未拔,代为保管,后油车主登记领回。
2009年1月6日保安朱泉明同志,在二楼门诊拾到女士衣服一件(全新带商标,价值200左右)后由失主登记领回。
2009年1月13日保安宋锡荣同志,在急诊前停车棚发现一辆电动车钥匙未拔,拔下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2009年1月15日、22日二天保安朱长山同志,在急诊前停车场分别发现两辆摩托车未上锁,钥匙插在车上,拔下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2009年1月19日保安朱泉明同志,路过门诊大厅拾到职工食堂饭卡一张,内有余额170元左右,交到中队处,后由失主领走。
2009年1月21日保安徐斌同志,在急诊前停车场巡逻发现摩托车钥匙未拔也未领,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失主表示感谢!
2009年1月22日保安陈忠明同志,在急诊前停车棚巡逻发现一辆摩托车钥匙未拔也未锁,拔下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2009年1月23日保安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拾到工行卡一张,交中队处理。
2009年1月25日保安朱泉明同志,在门诊2F咖啡吧,拾到女包一只,内有现金600元,病历卡及就诊卡等物品,后设法联系失主,登记领回,失主表示感谢!
2009年1月30日保安张建华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拾到彩色打印机“色带”一条,交中队处理。
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1件/次
2009年1月30日14时4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华庭街保安队员江来喜同志,在大厅执勤巡检时,拾到一张面值五万元的存单,及时上交银行管理人员。
二、维护服务单位安全稳定的作用发挥
保安部一大队维护服务单位安全稳定的事例,1件/次
2009年1月6日8时30分,保安部一大队“南湖电子”保安队员张林祥同志,在值勤室执勤时,突然发现5名外单位“讨债人员”闯入值班室要求进厂,该同志,坚持根据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要求,在按规定进行操作的同时,好言对“讨债人员”进行劝导、解释,但由于“讨债人员”情绪激动,试图强行进厂时,张林祥同志毫不迟疑,立即用身体挡在门口,无论“讨债人员”如何用恶言进行攻击,还是动手拉扯,就是不让他们进去;直至保安制服被撕破,也毫不动摇,坚持将5名“讨债人员”拒之门外。张林祥同志认真负责,有效维护服务单位内部稳定的工作态度和大无畏精神,受到了客户单位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保安部二大队为服务单位与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元的事迹,3件/次
2009年1月16日17:00左右,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队员杨正付同志,在值勤巡逻时,发现停车场上有一辆阳光摩托车(价值3000余元)的钥匙未拔出,有二名年青人在边上东张西望;于是立即上前询问时,二人见保安过来转身离开。杨正付同志便帮助车主拔下钥匙,等待车主回来后,核对证件和车牌号后返还钥匙,这名顾客对杨正付同志认真负责的精神,专门写了感谢信一封。
2009年1月16日1时50分,保安部二大队七星小学当班队员马正兴同志,在睡班执勤中,听到红外线报警声,他马上下床,顾不上穿衣服,冒着零度以下的气温,拿起手电和防身皮棍,立即到报警区域查看,由于其敏感、快捷地赶到报警部位,迫使违法犯罪分子仓皇出逃,从而确保了学校的财产(价值3000余元)未受损失,学校领导对他认真负责的精神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2009年1月18日20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易初莲花队员郭志军同志,在执勤时发现小偷用工具撬一辆停放在易初莲花广场上的电瓶车锁,立即过去查看,并用对讲机通知其它岗位注意,偷车人见势不妙,丢下偷车工具就逃,郭志军同志,见小偷逃跑了便把已经撬掉锁的电瓶车推到岗亭边,等车主出来,核实无误后将价值1000余元的电瓶车归还失主,车主写来感谢信封,以示感谢。
三、消除火险隐患,有效确保服务单位安全的事例,4件/次
春节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后,未灭的残火,相当容易引燃可燃物,如不及时处理,极易引发火灾;为了确保服务单位的防火安全,今年春节期间,全体保安队员,在执勤过程中,只要听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就会主动寻声进行巡查,如:
保安部二大队,就有效地消除了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4件/次:
2009年1月17日15时左右,27日17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钧儒小学保安队员,连续通过闻声后的巡查,及时发现学校操场上的草坪,被只有一墙之隔的居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险事故,两次(17日、27日)都被当班队员葛仁江同志,及时用灭火器将火扑灭,从而为岗点的平安,学校的安全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同时得到了校领导的赞赏。
2009年1月25日16时40分,保安部二大队中宝碳纤维队员,闻声发现厂区内一片野草起火,及时在通知客户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时,保安队员与厂区对面的一名工人,两人合力将火扑灭。
2009年1月8日9时左右,保安部二大队市第三幼儿园保安队员俞根荣同志,发现幼儿园内一只“八角亭”的电线冒烟并起火,俞根荣同志毫不迟疑地立即采取了扑救措施,积极用幼儿园内的灭火机将火扑灭,为幼儿园终止了一起消防事故,受到幼儿园领导的表扬。
上述事迹,看似平常,但如果我们“南湖保安”的全体员工,都能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个个能以“平常的小善事”做起,那么一定能积好人好事、“协辅警”作用发挥之“小善”,成南湖保安品牌之“大善”,以盈得全社会的赞扬,进而推动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并取得新的更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