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09) 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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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09年3月,经全公司各保安服务岗点全体保安队员的共同努力,不仅全面完成了服务单位委托给我公司的各项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管理工作任务,同时 “南湖保安”积极为服务单位群众“做好事”和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有效发挥我们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辅警”作用继续得到发扬。经统计,全月保安队员在执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7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损失总价值达叁万余元;自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分别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6天和8天的处罚;并积极协助我们的保安服务单位,扑灭火灾一起,为此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3封、锦旗2面与服务单位的表彰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拾金不昧”做好事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件/次,总价值达2万余元和手机一部等,具体情况:
3月2日深夜,保安部保安一大队亚洁保安队的执勤保安鲁金源同志,在巡逻时发现卫生间旁边的一根自来水水管爆裂,于是立即采取了应急的结扎处理,并等到次日另一名队员来上班后,与另一名队员一起,设法将爆裂的水管换好。受到了服务单位领导的称赞。
3月19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建设局保安分队保安队员朱慧珍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价值2千多元)和私人印章2个,后在服务单位领导等人的多方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失主,从而得到了失主和建设局房管处有关领导的表扬。
2009年3月24日21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娱乐保安中队星光灿烂保安执勤岗点的保安队员吴林发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在对停车场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浙A·3C327的桥车车门半开着,且工具箱没有关,经检查内有现金壹万多元,于是在看住车子的同时,主动请客户单位设法与车主联系,吴林发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车主与服务单位领导的称赞。
2009年3月23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娱乐保安中队盛世年华保安队的队员马胜修同志,在车道巡逻中发现浙G·OD388本田桥车车门未关,车内有拎包一只、现金一万多元,于是及时报告服务单位主管领导,后经多方寻找,找到车主才放心离开,从而得到车主与服务单位的领导的称赞。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6件/次,共捡到手机一部,并追回电瓶车工辆,挽回损失价值达3000余元,收到感谢信3封、锦旗2面,具体情况:
3月7日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分队保安队员单根喜同志,在进口值勤时,拾到新手机一部,价值1000余元,上交服务单位,后由服务单位领导联系与归还失主,对此,失主写来感谢信一封。
3月15日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分队保安队员李金松同志,在广场执勤过程中,发现二个鬼鬼祟祟的小青年,盯着一辆崭新的电瓶车在看,于是上前察看,二小青年见保安过来,就迅速离去,经李金松同志察看,发现这辆新车的钥匙商有拔下,便将车推到执勤岗亭边停好。半个多小时后,一对夫妻神色紧张地过来找车子;李金松同志在问清特征,并要求进行用有效证件登记后,让失主领回;失主为表示感谢,专程送来感谢信一封;
3月19日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分队保安队员李金松同志,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电瓶车的座垫上,遗留了两大串钥匙,共有20只以上,于是及时收好,代为保管;一个多小时后,一位男子找来问李金松同志,有否看到两串钥匙,在问清特征,并核对了证件登记后,让失主领回;失主为表示感谢,专程送来感谢信一封;
3月20日保安二大队大桥中学保安队员蒋根其同志,在校门口值勤时,拾到人民币5元,交服务单位主管领导处理,得到了他们的好评。
3月28日保安二大队易初莲花保安分队保安队员郭志军同志,在超市外围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人推着一辆电瓶车在二环路上边走边向四周张望,便警惕地跟上去,推车人见保安走来,立即弃车逃走;于是郭志军同志便把电瓶车推回值班岗亭边,向服务单位夜间当班领导做了汇报,次日向队长报告,经当班队长报嘉北派出所,并请查找失主后,被失主领回,为了表示感谢,失主专门送来锦旗一面。
3月2日19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金长年、张立、沈建国等四名同志,在巡逻时,发现1名走失的老年妇女后,带回警务站,并通过各种渠道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后家属赶到把人领回,为了表示感谢3月7日专程送来锦旗1面。
3、保安部移动保安直属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件/次,共捡到现金576余元,具体情况:
3月1日16时30分, 保安部移动直属保安中队大桥营业厅保安队员苗夏荣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皮夹一只,交店长后发现内有人民币356元和银行卡一张,根据情况,店长查询充值客户名单,找到失主,得到客户单位领导的赞扬。
3月19日,保安部移动直属保安中队动感营业厅保安队员戚惠康同志,在营业厅巡视过程中,发现六号营业窗地上有现金60元,因无法找到失主,后交于店长处理。
3月23日8时30分,保安部移动直属保安中队新丰营业厅保安队员何民华同志,在执勤时,发现在大厅电脑旁地上有一本存折,里面夹有现金160元和身份证一张,马上交营业厅处理,通过身份证联系失主,得到失主与服务单位领导的表扬。
4、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7件/次,共捡到现金1180元、铂金吊坠项链、黄金吊坠项链各一根,银行卡4张等物一批,具体情况:
3月3日上午,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二队队员俞云帆同志,在急诊前停车场巡逻时,分别拾到电动车钥匙两把,后由失主登记领回。
3月7日上午,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四队队员宋锡荣同志,在急诊前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车未锁,拔下钥匙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3月14日、17日二天,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三队队员陈忠明同志,在急诊前停车场巡逻时,分别发现两辆电动车未锁,拔下钥匙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3月19日中午,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二队队员俞云帆同志,在急诊前停车棚巡逻时,拾到黄金吊坠项链一根,后由失主登记领回。
3月16日,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二队队员朱长山同志,在后勤楼停车场巡查时,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后由失主登记领回。
3月14日,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一队队员陈金荣同志,在急诊前停车碰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浙F·74508)未锁,拔下钥匙后代为保管,后由车主登记领回。
3月27日下午,保安部妇保院保安直属中队五队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巡逻时,拾到皮夹一只,内有现金1180元及各类银行卡共4张,铂金吊坠项链一根,交到分队处,已设法联系了失主所在的嘉北派出所,请派出所通知本人前来认领。
5、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7件/次,共捡到现金2300元、手机2部,银行卡5张等物一批,具体情况:
3月4日16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开发区保安队员顾荣祥同志,在大厅内执勤时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交给农行管理人员处理;.
3月5日14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康备战同志,在大厅内执勤时拾到手机一部,交给银行管理人员处理。
3月7日11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内执勤时拾到包一只,内有化妆品、饭盒、香烟等,价值50多元,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3月17日10时,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行开发区分理处保安队员钼春根同志,在对ATM机进行巡查时,发现客户取现后卡未取并还可继续操作,于是便及时上前阻止别人暂停操作,等卡吞进后再操作,后得到客户和银行领导的表扬。
3月23日9时27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秀洲新城分理处保安队员沈国庆同志,在执勤时拾到灵通卡一张,及时交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3月27日13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一对外地夫妻急匆匆来本网点问手机收到信息在某商厦消费8500元情况时,朱宏国同志耐心地向他们讲述了当前欺诈的情况,二夫妻听了后当即删除了欺诈消息,并向保安队员表示感谢。
3月31日 13时2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行新区分理处保安队员万奇伟同志,在大厅执勤时拾到皮夹一只,内有人民币2300元和银行卡5张与身份证等,及时交给银行管理人员处理。
二、积极协辅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件/次
1、保安一大队娱乐中队,协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件/次,提供违法线索一条,具体情况:
3月9日23时10分,保安一大队娱乐中队新天豪娱乐场所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发现四楼KTV418包厢内有两名公关小姐殴打另一名公关小姐,于是及时将双方劝开,后进行调解,并报送新嘉派出所处理。
3月11日23时,保安一大队娱乐中队新天豪娱乐场所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发现四楼KTV408包厢内有两名男顾客打架,于是马上将双方劝开,其中一名顾客头被对方用啤酒瓶打破,后报送新嘉派出所处理。
3月13日23点10分,保安一大队娱乐中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发现舞池内有两帮青年人为了一个小姐打架,便立即把他们劝开,同时保安队员罗福泉同志,在劝架时,发现一名打架的青年身上有管制刀具,于是马上报警,警车赶到后,协助民警把两名带刀男子带到建设派出所处理。
3月21日23时40分,保安一大队娱乐中队金碧辉煌保安队员在执勤时,发现坐在迪厅卡座里的两位客人打架,于是及时劝开,并平息了争端。
2、保安二大市场警务站,协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件11/次,同时协助民警抓获2名涉嫌打砸人员,具体情况:
3月3日3时45分,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姚明两同志,在建材市场仓库附近抓获2名涉嫌打砸保安门卫室及殴打保安的江西籍男子,后该2名男子分别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6天和8天。
3月5日晚6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装卸水果,而引发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2日14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明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停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6日11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双方都不让车,而发生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8日9时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明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把货车停在店门口,影响做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9日20时30分左右,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运费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8日10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叶振华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买蔬菜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18日14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叶振华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卸货受伤导致的纠纷事件。
3月20日13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拉货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1日14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叶振华同志,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卸货人员受伤导致的纠纷事件。
3月23日23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同志,在市场内协助民警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琐事而发生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5日凌晨1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停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5日凌晨1时30分,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群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停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5日0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运费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6日15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金征涛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琐事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3月27日16时许,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张立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3月27日,保安二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姚明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水果被邻湿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3月28日14时,保安二大队许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陈金宝协助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三、协助服务单位扑灭火灾一起
3月12日22时30分,保安部保安一大队步云热电厂保安队的保安队员,当获悉纸业源浆车间发生火灾后,正在执勤的三名保安队员任百中、彭云华、马桂根等同志,一面及时报警,并通知厂方领导;一面及时参与到扑救火灾的工作中去;虽然三名保安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衣服全部被淋湿了,但自豪的是,保安的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从而得到了服务单位领导的表扬和奖励。
以上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为群众做好事,以及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事迹,虽然称不上对保安事业有重大贡献,但且充分体现了我们“南湖保安”全体保安人员具有职业道德境界和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要向上述队员进行学习,在具体的执勤管理工作中,用心去开展管理与服务,并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不断努力,自觉为打造“南湖保安”的良好品牌,做贡献,并为全区的治安、防火的安全稳定,尽我们“南湖保安”应尽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