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南保政报字(2010)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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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2010年7月,“南湖保安”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公司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按照“稳定发展、规范运作”的总体思路,继续强化管理队伍,有效完成了服务单位委托给我公司的保安服务管理任务,确保各保安服务岗点的安全、稳定、有序,充分发挥全体保安队员的“保一方平安”的工作使命。全体队员深入贯彻优质服务理念,在各岗位上为服务单位与群众做好事的事迹不断涌现,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从而有效地塑造起了“南湖保安”的良好形象。
经统计,7月份“南湖保安”在值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30件/次,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达18284.45元,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1件/次,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2起,受到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拾金不昧”与做好事30件/次:
(一)公司保安部“拾金不昧”与做好事5件/次,手机3部,钱包1只,人民币420元,具体情况:
1、保安部一大队 “拾金不昧” 1件/次:
2010年7月19日凌晨3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南湖开发区保安队员顾建法同志,在巡逻到某商铺门口时捡到游标卡尺一把,交接班时委托中队长吴强归还。等店铺开门营业时,吴强将游标卡尺归还给商铺老板,得到了商铺老板的表扬。
2、保安部妇保院保安队“拾金不昧”4件/次,捡到手机3部、人民币420元
2010年7月17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何国伟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手机1部,后失主领回。
2010年7月28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挂号处捡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420元,银行卡2张,身份证、医保卡各1张,后失主前来取回。
2010年7月29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朱泉明同志,在妇保院门诊口腔科捡到手机1部。
2010年7月29日,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队员朱泉明同志,在巡逻到妇保院B超室时捡到手机1部,经确认还给失主。
(二)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拾金不昧”与做好事25件/次,捡到人民币319.39元、银行卡一批、手机4部,价值逾17545.06元:
2010年7月1日11时4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计算器1只,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7月1日12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钥匙1串,交给服务单位处理。
2010年7月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汽车钥匙1串。
2010年7月2日12时左右,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至2号柜台时捡到手机1部。12时12分,失主前来找寻并领取,得到失主表扬,手机价值4100元。
2010年7月2日12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捡到手机1部,最终交还给客户。
2010年7月6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客户遗落的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49.39元,赶紧联系失主予以归还,得到失主表扬。
2010年7月8日10时1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发现银行门口有一袋大米。半个多小时后,有一位妇女前来认领,连连感谢保安队员的认真负责。
2010年7月9日13时24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巡查时捡到钥匙1串。
2010年7月1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汽车钥匙1串,后还给粗心的失主。
2010年7月13日8时5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巡逻至3号窗口前的一米线处捡到人民币60元整,交给分理处主任处理。
2010年7月13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4.71元,虽然数额不大,但依旧交给银行主管,失主来领卡。
2010年7月13日10时3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建国南路保安队员章金良同志,在值勤过程中捡到现金100元整,交给银行领导处理,得到领导好评。
2010年7月13日10时4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巡逻到ATM机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4640.35元,及时交还给客户,得到客户表扬。
2010年7月17日12时18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过程中捡到钥匙1串,交还给粗心的客户。
2010年7月17日13时11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城南分理处保安队员朱宏国同志,在自助终端1号机发现有客户遗落的信用卡1张,交给3号窗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7月17日13时39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值勤时捡到钥匙1串,及时还给客户。
2010年7月18日13时29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巡逻时捡到钥匙1串,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7月19日13时5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身份证1张,交给服务单位领导处理。
2010年7月20日15时25分许,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值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4200元整,交给银行领导处理,失主于当日晚些时候前来取回。
2010年7月21日上午,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银行卡1张,交给网点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7月22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嘉兴银行营业部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小包1只,内有身份证1张,现金110元整,手机1部,价值600元,经确认还给失主。
2010年7月22日10时32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农业银行洪合支行保安队员王惠建同志,在大厅捡到客户身份证1张,交还给客户。
2010年7月24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银行卡1张,内有余额4000多元,交给银行领导处理。
2010年7月25日,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工商银行秀城支行保安队员龚柏强同志,在大厅值勤时捡到银行卡2张,及时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2010年7月25日13时10分,物业管理分公司金融护款大队建设银行见过中路保安队员周健同志,在大厅巡逻时捡到手机1部,交给银行领导,经过多方联系,失主前来领回,得到了银行领导和失主的一致好评。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11件/次,消除安全隐患2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10件/次
2010年7月2日,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天德商业岗点服务区,因维修费用谈不拢,某汽修店店员和顾客发生了口角。当班队员俞贵华、吴强同志和双方进行了调解,有效阻止了纠纷事件的扩大,制止了一起经济纠纷事件,调解结果也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2010年7月2日11时,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卸货而引起的打架纠纷事件。
2010年7月8日15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13日12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让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14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17日15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孟利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汽车刮擦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19日12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买卖货物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21日10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不服从市场管理而引起的纠纷事件。
2010年7月24日10时左右,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徐建君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运输费用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010年7月26日14时许,保安部保安一大队市场警务站保安队员孟利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打架事件。
2、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件/次,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1件/次,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10年7月6日13时5分,保安部保安二大队范蠡湖小区保安队员高毛头同志,发现校园六角楼有电箱着火,聚集在一边的许多人束手无策,场面相当混乱。高毛头同志十分冷静,利用所学的专业消防知识,找到灭火器,进行了有效地扑救,不到2分钟将火势扑灭,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得到了围观群众的好评。
2010年7月9日21时55分许,保安部保安二大队新天豪娱乐某包厢有客人因酒醉发生矛盾,将包厢内的电视机、茶几等物砸坏,保安队员沈永伟同志,积极协助娱乐场所工作人员进行阻止,后联系新嘉派出所,由民警将肇事人带走。
2010年7月29日21时40分,夜上香歌厅门口有两人在撬电动车,正想发动开走时,被娱乐中队中队长陈伟雄发现,于是四散溜走。陈伟雄带领队员一路正设法追赶时,碰上巡特警巡查人员,于是协助派出所执勤人员一起进行寻找,结果在某酒吧门口发现并抓获嫌疑人2名,后嫌疑人被民警带走。
3、保安部妇保院直属中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件/次
2010年7月2日,妇保院行政一楼北走道上一只垃圾箱冒烟,起因是有人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去。保安队员看到后立即将其扑灭,未造成人员和物品的损失。
7月份,我们“南湖保安”的保安服务人员,除了正常履行保安服务管理职责、服务客户单位的工作之外,充分发挥保安队员“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还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得到了社会各界与服务单位的广泛认可,
对此,公司要求全体保安队员主动向上述队员学习,恪守岗位、全力以赴地完成服务单位交予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稳工作,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为世博特殊时期的社会面安定、有序创造有利条件。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