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

七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点击:2463 发布时间:2011-08-09 15:50
 

20117月,“南湖保安”全体人员,纷纷用热情饱满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方法,向党的90周年华诞献礼,圆满地完成了各保安服务单位委托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从而确保了各客户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表现在7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19/,拾金不昧或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9769;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9/,因此收到感谢信1,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3,抓获犯罪嫌疑人4,得到了服务单位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公司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18/次,人民币410元,手机7部、银行卡等物若干件,具体情况:

1、一大队保安队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找回走势的男孩和遭窃的衣服,得到大家好评:

201175,第一医院11病区有病人衣服遭窃,值班队员通过监控录像,找回丢失的衣服并归还失主,得到失主表扬。

2011715,第一医院15病区走失了一个小男孩(7岁),执勤队员通过监控找到了小男孩的父母。

2、二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8/次,钱包6只,手机3部,现金3949元,银行卡若干张:

201171,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捡到皮夹一只,内有现金348元。

201172,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潘德荣同志,在停车场附近时捡到手机1部。

2011711,第一医院执勤队员山根生、王德金两名同志,巡逻时捡到女士皮包一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数张)。

2011711,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周海根同志,在门诊大厅巡逻过程中拾到皮夹1只,内有现金31元。

2011722,第一医院26病区的病人丢失白色背包一只,内有现金3000元,执勤队员在巡逻时捡到背包并及时还给失主。

2011714,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陆瑛同志,在住院部执勤时捡到皮夹1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一批,现金370元。经过多方联系,失主前来取回。

2011723,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乔志金同志,在急诊大厅拾到包1只,内有手机1部,现金200元,银行卡、身份证等物。

2011726,妇保院中队保安队员许林根同志,在门诊大厅执勤时捡到手机1部。

3、三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4/次,手表一只,手机2部,现金5100多元,银行卡若干张:

201179上午9点半,农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张建林同志,执勤时捡到手表一只,交给银行处理。

2011723下午,建行城南支行保安队员姚春祥同志,拾到红色钱包,内有现金100多元和其他物品,经联系后交还失主。

2011713中午1240分,嘉兴银行主楼营业厅保安队员董建国同志,捡到手机1部,价值3000元,经过联系归还失主。

2011728下午3点半,农行开发区支行保安队员张建林同志,执勤时捡到皮包一只,内有现金5000多元,其他证件若干。

4、四大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4/次,捡到现金300元、手机3部,因此收到表扬信1封:

2011711,市民卡服务中心保安队员周红江同志,在执勤中捡到手机1部,后失主前来认领。

2011716,市民卡服务中心保安队员周红江同志,在巡逻过程中捡到钱包1只,内有现金200元,银行卡若干张,经过确认交到失主手中。

2011715,南湖国际实验中学保安队员杨润荣同志,在执勤中捡到苹果手机1部,他立即联系校方。经过多次联系,确认失主为在校学生家长。鉴于杨师傅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校方专程送来表扬信1

20117222时许,嘉兴电大保安队员孙钰平同志,在例行巡查中,分别在2号教学楼、6号办公楼,捡到手机1部及人民币100元整,交给班长处理。

5、物业部保安队员拾金不昧1/次:

2011712,嘉城绿都保安队员沈建明在夜班巡逻中,捡到人民币10元,交给公司处理。

二、协助民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服务单位治安秩序12/次,消除治安、安全隐患3/起,充分发挥了保安队员的安保作用,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1、保安一大队协调化解纠纷19/次:

201171,第一医院执勤队员王德金同志,在巡查工作中听到有病人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立即予以制止,保证其他人员顺利排队挂号。

201172,第一医院执勤队员范巧根同志,巡逻中发现有病人与医生发生矛盾,立刻到场制止。

201173,第一医院门诊2楼有病人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执勤队员陈招林到场阻止。

2011719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施工过程中损坏他人汽车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7212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争抢摊位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610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市场费收取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613时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而撞人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711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双方感情不和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7下午13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金长年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买卖发生口角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7814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0117915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因电瓶车撞人而引发的纠纷事件。

2011711下午14点左右,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生意往来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1215时,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文萃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生意往来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13上午10点多,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钮永彪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停车卸货影响他人做生意而引起的大家事件。

201171614时许,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住宿问题而引起的打架事件。

2011717上午11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黄加强、沈建国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打架的事件。

2011720,妇保院中队积极安排人员,协助客户单位处理医患纠纷2次, 得到客户单位好评。

2011721下午14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沈文萃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一起因货物结账问题发生口角的纠纷事件。

201172510点,保安一大队一分队保安队员陈金宝同志,协助公安机关调解了一起因货物买卖发生口角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2、保安部一大队消除治安、安全隐患3/次,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有效保障了客户单位的运行秩序:

201177,执勤队员抓到了一名违法小报人员,交予医院保卫科处理。

201178,第一医院工地执勤队员马旺,吴琼富同志,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偷挖机的柴油,两位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后将两名偷油者交予“110处理。

2011717,第一医院病员电梯里,抓到一名小偷,已移交建设派出所处理。

3、保安部娱乐分队消除治安、安全隐患3/次,配合客户单位和民警,从中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事态不扩大化:

2011720晚上10点多,“红湖会”有一包厢客人酒后闹事,保安队员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劝阻,平息事态。

20117212320分左右,“红湖会”有一包厢客人酒后闹事,把包厢里的电视机砸碎,保安队员及时发现,耐心劝说,经过协商,客人表示愿意承担砸坏物品的赔偿。

 2011年7月23凌晨红湖会包厢客人酒后闹事,保安队员上前阻止但他们不听。经过与客户单位的沟通,及时报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平息了事件,有力保证了场所的经营秩序。

4、物业部保安队员认真履职,劝解一名欲自杀者:

2011731,久久小区7505室业主急匆匆前来值班室要求保安帮忙,当班领班徐伟民连忙随她赶去,原来是她儿子因身体不适一时想不开要自杀,父母再三劝导也不听,徐师傅利用培训的知识,对他晓之以理,通过了半个多小时的劝解,终于同意去医院,第二天该名业主前来管理处表示感谢。

以上好人好事,队员们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良好素质和高尚品德,维护了“南湖保安”的光辉形象,希望全体队员向上述队员学习,用我们团结、诚信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单位创造优质、安全的环境。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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